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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局:循序漸進改用實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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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局:循序漸進改用實用面積
(成報) 2012年3月21日
  地產代理監管局冀在年內就二手樓實用面積發出執業通告,草擬的通造早前獲得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通過。昨日向地產代理業界商會代表簡述實用面積事宜。

  監管局行政部門在業界聯絡會議上,向8個地產代理業界商會的代表簡介通告的重點。具體來說,地產代理推銷二手樓時必須提供有關物業的實用面積,並指出代理應透過差餉物業估價署或物業首次轉讓的買賣協議取得實用面積。不過,部分住宅物業並沒有實用面積的資料,有關規定不適用於該類物業。

  堅持不減牌費

  監管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表示,明白業界由建築面積改為實用面積的憂慮,商會代表普遍表示支持,執業通告會循序漸進執行,推出通告時會配合教育宣傳,確保持牌人及市民的了解。

  另外,監管局回覆早前業界的訴求,重申牌費不應與市況變化掛?,監管局應緊守財政紀律,確保有足夠資源支援行政部門的工作,因此沒有寬減牌費的空間。至於有關監管局租用辦公室的問題,局方會考慮各方因素,才決定續租抑或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