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海外的“租客”——明季葡萄牙人租住澳门始末_百科TA说
来自海外的“租客”——明季葡萄牙人租住澳门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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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至今,所有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所谓“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都是近代生成的,比如。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居住历史得衍伸到明代。随着西方殖民者海外扩张的脚步,葡萄牙人也逐渐来到中国沿海地区。

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屈辱史,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至暗时刻”。新中国建立至今,所有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所谓“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都是近代生成的,比如闻一多先生的《七子之歌》里所说的七个地方,但澳门是个例外。

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居住历史得衍伸到明代。葡萄牙人于十六世纪上半叶,也就是明朝嘉靖年间开始在澳门定居,这个众所周知。但是对于明季葡萄牙人如何在澳门定居,以何种身份定居,以及澳门主权问题却鲜有了解,甚至大多数书籍在提及澳门回归的意义时也只是以“结束了葡萄牙对澳门的四百多年统治”一笔带过。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说法,在明季,葡萄牙人在澳门与其说是“殖民”,不如说是“租户”更为恰当,其在定居人数,司法,贡税等方面均受到明朝地方官府的制约。今天,八卦君带大家了解一下。

随着西方殖民者海外扩张的脚步,葡萄牙人也逐渐来到中国沿海地区。正德末年,即1518年左右,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以后北上来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掳掠中国沿海居民,并且占领土地修建房屋,《明史》记载:“其人久留不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已而夤缘镇守中贵,许入京。武宗南巡,其使火者亚三因江彬侍帝左右。帝时学其语以为戏。其留怀远驿者,益掠买良民,筑室立寨,为久居计。”而他们在澳门修筑房屋的行为也引起了明朝官员的高度警觉,御史何鳌就说到“近因布政吴廷举谓缺上供香物,不问何年,来即取货。致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遝于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机所以乘机突至也。”要求朝廷下令,福建地方官“乞悉驱在澳番舶及番人潜居者,禁私通,严守备,庶一方获安。”于是双方先后爆发了屯门之役西草湾之役,葡萄牙人均惨遭大败,自此大明与葡萄牙互相敌视不相往来。随后嘉靖年间倭寇又起,沿海海禁十分严厉,葡萄牙人也没有机会来澳门进行贸易。

嘉靖十四年(1535年),时任两广总督钱如京接受了指挥佥事黄庆的提议,将市舶提举司迁移到濠镜澳,在此开放互市,但葡萄牙人由于长期一直和大明处于敌对关系,因此拒绝了葡萄牙人通商的请求。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葡萄牙人再次试图入侵福建,在中国海盗李光头等人的带领下直取福建,在走马溪又一次的被大明击败,史载“(嘉靖)二十八年又犯诏安。官军迎击于走马溪,生擒贼首李光头等九十六人,余遁去。”直到嘉靖三十二年,苦求进入中国贸易而不得的葡萄牙人在一次船只损坏事件后,终于得以在澳门上岸了。据说当时葡萄牙人的货船在中国沿海遭遇大风,船只受损严重,导致船只进水,货物都被水泡湿了,于是为了晾晒货物,他们向当时的广东分巡海道副使汪柏请求在澳门上岸晾晒货物,汪柏答应了。《广东通志》记载:“舟触风涛, 缝裂, 水湿货物, 愿借地晾晒为由, 进入濠镜澳舶市。”

当时中葡两国并不算是友好往来的国家,甚至之前连年打仗,关系十分恶劣,汪柏为什么做出允许葡萄牙人上岸的决定呢?

按照中方史料的说法,汪柏纯属是贪污受贿,拿了葡萄牙人的好处,所以才允许葡萄牙人上岸的,而葡萄牙方面的资料显示,双方是经过多次洽谈才确定下来的友好开放原则。现存于葡萄牙国家档案馆的葡萄牙船长苏萨给路易斯亲王的信件记录到:

“感谢我主基督委派我去着手和平,签定协议之事。我已与我们所有的人商定,同意按照中国惯例给予关税。遵从上帝和为尊贵的殿下效力,我们已得到了以往享有国王给予权力的第一批到东方来的葡萄牙人没有得到的,那就是中国同意我们进行贸易。为了取得这一和平,改变了叫我们佛郎机的名字,那是以前称呼葡萄牙或马六甲的葡萄牙人的名字,因此不是第一批来中国的人的后继者....”

说明此时的葡萄牙人已经意识到了,光靠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大明并不是他们在其他大陆用几百人甚至几十人就可以征服的土著,于是选择用正式的商贸洽谈来达成通商的诉求。而葡萄牙人和汪柏商议的结果如下:“ 这一和平命令由中国海道发出。他是广东相当海军上将的大官,海港的所有贸易都由他负责。....条例规定我们交纳20%的关税,....我回答说,不考虑交纳超过10%的关税。海道表示那不可能,因为关税是由皇帝制定的,需要一年时间才能答复我们,...后来,他没有让我们交纳20%以上的关税对我们带来的货物,说通常收取10%,并让我下令热情接待如同审判官的中国官员们。....由于第一批葡萄牙人的无礼,使得中国皇帝不许他们进入中国。而我的运气这样好,决不可错过时机。”从葡萄牙人和汪柏的回应来看,他们答应了服从中国法律并且缴纳的关税的规定,因此汪柏才让他们得以靠岸通商。

而这一段时间葡萄牙人也并没有入居澳门,只是进行正常的商贸往来,而真正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则是很久以后了。按照葡萄牙人平拖在他的《旅行记》中的写到:“葡萄牙人在1555年至1556年在浪白澳与华人贸易,到1557年一直如此。当时, 广州官吏因本地商人的请求,把现在他们在那里贸易的澳门港给了他们。”把澳门港给了他们属于是无稽之谈,但是这则材料说明,葡萄牙人进入澳门的时间是1557年。有中方史料可以作证,按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两广总督周嘉谟的说法,“其群夷去故土万里,居澳中六十年”,在时间上相加减与1557年吻合,因此可以明确葡萄牙人入居澳门时间大略是1557年。

那么问题来了,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就说明他们是侵占了澳门吗?这是错误的看法,澳门本身就属于是一个通商口岸,有外来客商居住于此其实不奇怪,而明朝本身也拥有着对澳门的管辖权,葡萄牙人在澳门需要服从大明的管理。嘉靖末年至隆庆年间,由于海禁政策的弊端愈发的突显,因此对于居留澳门的葡萄牙人究竟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治理,也引起了明朝官员的重视。沿海倭寇已经平定,但明朝迟迟不肯下定决心驱逐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到底是为什么呢?

自然是为了福建发展和中外商贸往来,但是又没有合适的方法处理,因此一直没有决断。隆庆三年(1569年),工科给事中陈吾德上《条陈广中善从事宜疏》说到:“满刺加等国番商素号犷悍,往因饵其微利,遂开濠镜澳以处之,致趋者如市,民夷杂居,祸起不测。今即不能尽绝,莫若禁民毋私通,而又严饬保甲之法以稽之。遇抽税时,第令交于澳上,毋令得至省城。违者坐于法。”自此定下来了大明对澳门居留葡萄牙人的办法,那就是“禁私通,严保甲”,一方面允许葡萄牙人正常的贸易往来,但不允许他私下和奸民接触以免发生不可控事件,并且让葡萄牙人按时缴纳居住的地租银,服从大明法律,不得自治,使得澳门成为了一个外国人聚集地。

有人就认为这是实际占领了中国领土,其实并不是这样,他们只是得到了在澳门居住的权利,其他的权利,比如行政,军事,外交等权利都是没有的,所以并不能算作占领。

万历时期葡萄牙人在澳门修建教堂,房屋和防御工事,违反大明法律,被大明派出官员拆除。

天启四年,马士加路在澳门修建城堡架起炮台,也被勒令拆除,马士加路负隅顽抗,时任两广总督何士晋对澳门进行封锁,任何人不得出入,导致葡萄牙人缺乏粮食水源,也不能坐商船离开,于是只能乖乖服从命令拆除城堡。

而葡萄牙人真正占领澳门,则是在鸦片战争之后。1842年,借着英国第一次鸦片战争胜利的“虎威”,葡萄牙女王宣布澳门为自由港。1849年,澳门当局把清政府派驻在澳门的官员全部驱逐。至此,澳门才事实上被葡萄牙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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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发布:2019-07-31 23:54:07    更新:2019-07-31 23: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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