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宗:美帝會被學生崩裂嗎? 論近期美國大學佔領浪潮 - 20240513 - 觀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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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

趙文宗:美帝會被學生崩裂嗎? 論近期美國大學佔領浪潮

【明報文章】近期,美國大學校園因以巴衝突引起連串佔領及暴力事件。明顯,學生認為他們的聲音,在當下美國政治制度裏不受尊重。我無意在這討論巴以衝突誰對誰錯,更不是討論校園擁有權誰屬。本文希望審視的是:學生佔領校園,為什麼會持續出現?而當權者又為什麼不能完全停止這類學生非法行動呢?

你我都是人民,但我不知下一刻還會否支持你

巴特勒(Judith Butler)在Notes Toward a Performative Theory of Assembly(2015年)一書中引用鄂蘭(Hannah Arendt)的理論指出,人群在公眾場合聚集現身提出訴求,就是政治行動(Butler, 72、76)。在該場景脈絡,個別身體連結成為擁有政治訴求的「指向性力量」(vector),為共同目標實實在在地反抗當權者政策及法律(Butler, 9、11、84)。群聚行動通常都以人民(people)的名義,要求改善弱勢當下不可存活的環境(如戰場中的加沙地區)。

不論目標多高貴,這類群眾行動(當然包括佔領校園)也要面對兩個質疑。一、何謂「人民」?以香港為例,來港工作幾年、未拿到永久居留權的內地人才算不算港人?在香港出生、生活了二三十年、剛移民日本的人,算不算港人?又或者,港人拿着回鄉證,在部分大陸機場不可像內地人一般自助登機,我們算不算中國人?講回美國校園佔領活動,是否真正說出所有人民聲音,不是學生簡單說「我知道大部分人支持」就算(Butler, 3、7)。

二、此類行動是否有效?當然,憲法保障言論及集會權利,但此等權利並非無限制。當權者可因保安、保護私產及公眾衛生等法律理由驅散這些活動。(當然,群眾活動都創意非凡,常以嶄新形式隨時隨地爆發:2013年土耳其伊斯坦堡塔克西姆廣場,多人分別站立、緘默、沒動作,看似沒聚集且符合當地法律,卻公認是有力的和平示威。)無論如何,此類行動大多短暫,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這種方式又違法,又少有效,可是為什麼會持續發生?

這一波美國校園佔領,暴露了當地民主政制的弱點——為什麼在號稱民主楷模的美國,當權者在制訂政策上會忽視如此多人重視的視角,迫使他們以違法、難以控制(unruly)的方法表達意見?動機簡單:雖然人民聲音可以通過選舉在政治體制內發聲,但人民聲音當中差異甚大;所以在個別議題上,因緣際會,部分人民聲音會撤回在選舉時對當權者的支持,並決定聚集發聲、挑戰當權者(Butler, 162)。

易言之,由於現行當權者設計及執行的政策並未為廣大民眾視作公義,令部分人(如當下加沙地區居民)被視為可以犧牲的「次人類」,而反對此政策的意見卻在民主體制內遭當權者漠視邊緣化,即時結果就是當權者支持度下降,部分人選擇以違法方法表達自己的反對看法。

然而,問題又來了:為什麼美國當權者不選擇聆聽不同聲音,反而堅定全力打壓群眾活動?

不可讓激進學生殺死現狀

心理學家佛洛伊德及拉康成功將心理分析由個人層面提升至社會審視。他們的理論認為,人有欲望接觸不被世俗法律、道德規範(甚至語言)容許的禁忌(如未成年時抽煙),卻只敢遠觀,沒勇氣走前把玩,但又不願見到其他人在他眼前享受獲取禁忌而產生的快感(即「暗爽」)。

由此角度審視美國發生的佔領大學校園事件,便明白,當權機構「想像」(imagine)自己無法掌握激進學生由這一連串非法事件得到的暗爽——這種暗爽一邊自然不會被當權者接納,認為是違反(由當權者制定的)法律及國策(如沒有實際行動落實「兩國方案」),另一邊這種宣稱非法的行為又似乎合法(法律保障人民集會及言論自由),更被視為「公義」;可是此種公義卻未必為政治現實所接受(如佔領學園被視為「反猶太」,所以才被閹割跌入真實界,成為禁忌)。當權者由此非常憤怒(那些壞學生盜用我自創的法律法寶),並產生政治妒忌(political jealousy;如我們合法驅趕學生,反不被視作公義!),所以心理上,當權者只會小器地更仇視激進學生。

注意:學生自身不一定視公義為暗爽,一切只為當權者自我想像。(同理,我們可以說,在種族歧視的論述中,強勢一方(有人認為是以色列強硬派)一直自我想像弱勢族群(加沙地區支持哈馬斯組織的人民)佔領國際輿論道德高地。在前者眼中,這並不公平,認為是後者企圖非法奪走他們利益;George及Hook(編),37。)

要處理這一局面,必須先明白,心理分析不相信純靠教育可以解決潛意識的問題——不靠藥物,千辛萬苦指導精神分裂思覺失調病患,幻覺並不真實毫不合理,是否緣木求魚(George及Hook(編),19)?所以,叫當權者須放下身段與學生溝通、教學生必須守法,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其次,只是承認激進學生的集會權利亦無用,反而會(不自覺)不尊重反對他們意見及表達方式的其他平民。(同理,以為全人類承認巴勒斯坦人立國的權利就會世界和平,實在太簡化世情了。成立多一個國家,是會平息還是反過來會強化兩個民族潛意識中的仇恨及誤解呢?)

恐懼崩裂與感覺支持同在

無論是美國當權者或激進學生,都必須坦白面對一個心理現實——即使可以毫無障礙地執行、落實各自的意識形態,他們的目標也不可實現。假設美國當權派成功遏止所有校園非法佔領,而中東所有權力機關(包括政府)都聽命於白宮,又或大學完全切斷與以色列的聯繫,中東是否就可以永久和平?大家都知道沒可能。所謂意識形態,就是不斷於常理世界製造困難,令眾生無法輕易接觸不可言傳的禁忌,及由此過程而產生的暗爽。

暗爽不可明言,不止一類,定義不同;各人禁忌也不一樣。暗爽,對美國當權者來說,可能就是地緣政治的長期不穩定帶來的國家資本主義永續運作;甚至是藉社會不穩,指出國家不安全,企圖製造並延續恐慌,令自己陣營在選舉獲勝繼續當權。而對激進學生來說,暗爽就是不斷藉挑戰權威成就自己存在。簡言之,暗爽無限延生,有暗爽沒平靜。

回到文章最初的提問:美國校園不再遭非法佔領,社會是否就會安全?只要當權者及激進學生各自追尋不同的暗爽,絕對的社會平穩完全不可能。但,不平穩又如何?穩定可以只是原地踏步,對世間各式各樣發展後知後覺甚至不知不覺。正如巴特勒所言,群聚應合法、非暴力、不挑戰體制(如選舉;Butler, 139)。在此前提下,當權者應仔細審視群聚訴求的合理性,再決定是否採納他們意見,從而改善政策,令執行更有效。這便可(再次)有效結合人民聲音及當權機關,令社會的符號秩序(法律、道德和教育等)更穩固、更具威信。即使意見相向、表達模式有問題,只要有可信賴的司法機關,各人自制不用暴力,衝突便可理性地平息,根本不用懼怕意見碰撞。

當然,當權者可以選擇盡全力磨滅稍不合意的人民聲音,將其打入真實界成為禁忌。結果就是禁忌愈變吸引,追求的暗爽力量龐大;同時,符號秩序相對趨弱。也就是說,當權者的認受性逐漸消退,政策即使硬推亦不會順利落實,群眾噤聲卻凡事只做兩成,社會停滯不前。美國這波校園風雲,對當權者造成破壞還是建設,其實都是他們的選擇。

參考書目:

.Butler, Judith, Notes Toward a Performative Theory of Assembly. U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George, Sheldon & Hook, Derek, Lacan and Race: Racism, Identity, and Psychoanalytic Theor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22.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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