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虛報外訪丹麥後流亡 藐視法庭罪成 (10:51) - 20220602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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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虛報外訪丹麥後流亡 藐視法庭罪成 (10:51)

身負4宗刑事案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去年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赴丹麥公務外訪,惟他抵達後宣布流亡,律政司控告許智峯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涉及誤導警方相信他會回港應訊。案件早前在許智峯缺席之下,於高等法院審理,押後至今(2日)宣讀裁決。法官陳慶偉裁定許智峯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並批評許智峯妨礙司法公正,有損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將擇日判刑。

陳官表示,考慮案中證據,裁定許智峯向警方和法庭提供虛假的外訪行程,並簽署所有保釋文件,屬刻意違反法庭命令。陳官強調,許智峯違反保釋條件和潛逃離港,無疑會阻礙聆訊程序,故裁定他有計劃干擾公義妥善執行,有損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

陳官提到,許智峯離港後在facebook發帖,承認有意安排虛假的公務外訪,其後丹麥政界人士Anders Storgaard亦在facebook確認外訪只是「煙幕」。陳官批評,許智峯勾結Anders Storgaard等人準備離港所需的文件,明顯有意逃避司法程序,並刻意誤導法庭撤銷其離境限制。

陳官提及,許智峯在facebook表示知悉本宗藐視法庭案,但他展現了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不悅和不滿,亦公開表達對法院公正性的輕蔑。

律政司在庭上表示,許智峯對本案欠缺悔意,而他潛逃一事經傳媒廣泛報導,法庭應該向公眾傳達清楚的信息,表明不會容忍此等行為。律政司又指,藐視法庭罪一般判處以年計的刑期,不只是以月計的監禁,建議法庭命令許智峯支付懲罰性訟費。

許智峯牽涉及的4宗刑事案,包括他連同林卓廷等3人被指在2019年7月光復屯門遊行當日,要求一名市民刪去手機內拍到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因而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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