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開漏藥害命教訓慘痛 細心專心防悲劇重演 - 20240508 - 社評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社評

社評:開漏藥害命教訓慘痛 細心專心防悲劇重演

【明報社評】聯合醫院7年前發生「開漏藥」事件,乙型肝炎女病人鄧桂思事後出現肝衰竭,兩度換肝後不治,死因庭昨天裁定「死於不幸」,有關鄧桂思案的司法程序,至此告一段落,惟仍有不少關鍵細節未能釐清。雖然死者女兒庭上陳辭,對醫院方面部分證人的供辭明言有保留,然而隨着當局去年撤銷起訴涉事醫生誤殺,死者家屬亦難再進一步追究責任。死因庭就鄧案向醫管局提出5項建議,主要屬技術性的改善措施,防止同類悲劇重演,關鍵仍在於醫生對病人的細心和專心。

鄧桂思案「死於不幸」

醫生解釋含糊其辭

2017年初,婦人鄧桂思因腎病到聯合醫院覆診。雖然院方2008年已有鄧婦是乙型肝炎帶菌者的紀錄,可是兩名資深專科醫生給她處方類固醇治療腎病時,皆未有同步處方抗病毒藥物,以防鄧婦體內的乙肝病毒變得活躍引發肝炎。同年4月,鄧婦急性肝炎入院,兩度接受換肝手術,最終不治。資料顯示,聯合醫院當年4月6日已知道鄧婦之前未獲處方抗病毒藥,可是兩周後才應家屬查詢,交代「開漏藥」一事,並向醫管局通報。事後醫管局發表調查報告,認為涉事兩名醫生「警覺度不足」,惟事故不涉隱瞞掩飾,只是「溝通不足」。

至於涉事兩名醫生,醫委會2021年裁定他們專業失當,分別除牌3及5個月,同獲緩刑。兩人之後仍在聯合醫院工作。去年初,警方拘捕涉事兩名醫生,控以誤殺,醫生業界群情洶湧,認為由醫委會專業監管醫生表現「行之有效」,反對刑事追究。有醫生更稱,公院人手少工時長,醫生「忙中有錯」難以判定屬個人或系統責任,若因醫療事故被控誤殺,先例一開,可能引發醫生按章工作及加劇離職潮,影響醫療服務質素,云云。最終律政司申請撤銷控罪,獲法庭批准,事後醫院方面向員工發出電郵,形容撤控令每個人可以「鬆一口氣」。對鄧桂思家屬而言,今次死因聆訊,已成為他們循司法途徑了解真相的最後機會。

陪審團昨天裁定鄧桂思「死於不幸」,意即認為鄧服用類固醇卻未獲處方抗病毒藥,導致乙肝復發,死亡乃是藥物引起,屬於傷害而非疾病,並非自身免疫系統失調所致(即死於自然)。鄧桂思家屬為討公道奔走多年,死因庭裁決確認鄧既非「死於自然」,亦非「死因存疑」,而是傷害致死,死因裁判官對死者長女的堅強勇敢,也加以肯定,唯盼家屬可以釋懷,走出傷痛,然而案中一些關鍵細節和具體責任問題,仍嫌不清不楚;陪審團向當局提出的5點建議,是否足以避免事件重演,亦令人在意。

聆訊期間,有醫生證人指出,乙肝病人接受類固醇治療須同時處方抗病毒藥,是「廣為人知的醫學知識」,即使當時醫管局未有相關指引,專科醫生也應知悉。問題是為何兩名涉事醫生都「開漏藥」。其中一名醫生供稱,診症過程受到「其他干擾」所以開漏藥,死者長女問究竟受哪一種形式的「干擾」,涉事醫生稱無法回答,「無可能記得每一秒發生什麼事」;另一名醫生則稱,案中的抗病毒藥物,當時屬病人自購藥而非免費提供,他「以為」是鄧桂思拒絕自費買藥服用,所以之前的醫生沒有給她處方。

醫生診症必須細心和專心,以一句「診症環境受干擾」含糊帶過開漏藥,予人感覺空泛兒戲,彷彿這是「不可抗力」而非疏忽所致;醫生診症須獨立思考,若發現之前醫生的處方有奇怪,理應主動向相關醫生及病人了解,而不是「假設」病人抗拒服用,又不向當事人查詢。乙肝病人服用類固醇是已知風險,醫生處方時有責任向病人說清楚。院方指出,良好的醫療紀錄應有相關資訊,然而死因聆訊顯示,鄧桂思醫療紀錄上,未有明確記載醫生有否解釋處方風險利弊,庭上只有涉事醫生一面之詞,首名醫生表示「相信」當時有向鄧解釋,另一名醫生則說「假設」上手已經解釋過。如此不清不楚的答覆,實難令人滿意。

事實上,鄧桂思長女庭上陳辭,曾明言對部分院方證人的供辭有保留,例如一名醫生證人供稱,鄧入院前「承認曾服食中藥」,而中藥可以是肝衰竭成因,只是他想索取化驗報告了解鄧體內有否毒物時,牌板顯示「測試已取消」。簡言之,這也是證人一面之詞,死者長女庭上便稱,母親只在腳部搽抹藥酒,質疑有關供辭的可信度。另外,她又質疑聯合醫院無主動告知「醫生開漏藥」,若非家屬察覺事主情况變差主動詢問,「事件會否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改進防錯制度

更須強調醫德

鄧案發生後,醫管局推出了新指引及多項措施,包括放寬不同專科處方抗病毒藥;更新藥物名冊,正在接受免疫療程、乙肝活化風險高的病人,可獲資助服用抗病毒藥;醫生開出高劑量類固醇而無處方抗病毒藥,臨牀醫療管理系統會彈出警示;如醫生不處方抗病毒藥,須略過警示並寫下原因。昨天死因庭提出的5項建議,亦有回應外界及死者家屬一些關切,例如牌板紀錄要清晰,以便其他醫生清楚理解;化驗室取消測試要交代原因;乙肝患者縱無病徵,亦可考慮資助病人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等。防錯措施有不足,當然要改進,然而再周全的制度,也無法完全防止出錯,關鍵在於醫生的專業操守和責任心,倘若診症掉以輕心、處事疏忽大意,類似鄧案般的離譜醫療事故,仍將一再上演。

■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