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律師會紀律聆訊覆核案開審 律師會稱涉內部紀律程序毋須法庭介入 (18:34) - 20230116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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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律師會紀律聆訊覆核案開審 律師會稱涉內部紀律程序毋須法庭介入 (18:34)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任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披露律師會會長的信件內容。律師會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並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張達明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早前獲法官批准受理,今(16日)於高院展開正審。申請方表示,翻查律師會理事會的會議紀錄,理事會沒有討論為何繞過既定程序以處理投訴,做法對張達明不公平。

司法覆核申請人張達明,答辯人為律師會。法官高浩文早前批准受理申請方的兩項理據,包括律師會理事會直接將投訴轉介予紀律審裁團跟進,構成程序不公,而且轉介程序具明顯偏見。

根據律師會時任秘書長的誓章,理事會基於3個原因繞過既定程序,直接將張達明的個案轉介予紀律審裁團跟進,包括涉及行政困難、事件經過律師會獨立小組調查,以及投訴針對律師會時任理事,性質較為敏感。申請方質疑,理事會的討論過程相當重要,但2021年3月的會議紀錄沒有涵蓋有關內容,「如果上述3個原因被納入考慮,理應寫入會議紀錄」。

申請方又指,張達明嘗試向紀律審裁團提交解釋陳辭,惟被拒絕,做法有損公平。此外,申請方表示決定轉介投訴的律師會時任理事,均與張達明有恆常來往,他們所做的決定有表面偏頗之嫌。

答辯方表示,理事會所做的決定不是最終決定,並非裁定張達明犯錯,只是轉介予紀律審裁團展開進一步調查。答辯方續指,本案涉及律師會的內部紀律程序,毋須法庭介入。案件本周四(19日)續審,屆時答辯方會繼續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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