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人道火化 禮送回鄉
 
毛澤東:人道火化 禮送回鄉
作者: 章立凡

專題

更新於︰2016-06-01 Print Friendly and PDF

章立凡認為:「為國家民族計,為朝野各方及毛氏子孫計,將毛澤東遺體人道火化,禮送回鄉入土為安,不失為最文明的選擇。」本文原載2014年4月號《明報月刊》。


毛澤東一生以殺人為樂。稱不怕核大戰,中國可以死一半人。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和浦志強律師聯合發佈了《關於尊重逝者生前志願火化毛澤東遺體實施遷葬的提案》文本,倡議將毛氏遺體按其生前志願火化,骨灰交付親屬移往家鄉歸葬,陵寢(毛主席紀念堂)改作“中國文化大革命博物館”。

這項民間倡議公開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提案,卻被有司迅速下令刪除。目前雖未獲得來自“兩會”的回應,但在互聯網上引發了熱議。多數理性網友贊同人道火化,認為是給執政黨提供了一個“解套”的台階,亦有人建議由毛家親屬申請遷葬為宜,部分網友則要求留下遺體以便將來鞭屍。另據騰訊網站一個“建議將毛澤東入土為安”的投票(今年2月26日啓動,與本提案無關)統計,迄今共有7445人投票,贊成率81%,反對率19%。

少數毛粉網友的反對言論,則一如既往地極端而無論理,除穢語謾罵和“殺你全家”之類的死亡威脅外,更強烈要求追查章立凡、浦志強如何當上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可見他們連提案文本都未讀過。還有人偽造出“習總”“斬釘截鐵”的表態:“這個提案別說人民群眾不會答應,就是我們這幾個人也絕不會答應。”

長期展示屍體,有悖文明人道

在人工防腐情況下或自然條件下長久保存的屍體,中文音譯為“木乃伊”。該詞源自波斯語“????”(mūm),原義為蠟,歐洲人用指古埃及塗抹防腐香料保存的屍體。古埃及人認為人死後可以復活,而復活的靈魂需要原先的身體,因此必須保存屍體以供死者來生所需。

除部分自然形成的木乃伊外,人工製作的著名木乃伊,多為古代君主權貴及現代政治領袖。古代有埃及法老阿蒙霍特普三世、圖特摩斯二世、圖坦卡門、拉美西斯一世、拉美西斯二世等;現代則有前蘇聯的列寧、斯大林,保加利亞的季米特洛夫,蒙古的喬巴山、捷克斯洛伐克的哥特瓦爾德,越南的胡志明,安哥拉的內圖,圭亞那的伯納姆、朝鮮的金日成、金正日父子和中國的毛澤東,這些人均為共產黨或社會主義政黨領袖;亦曾有二人求為現代木乃伊而未成,一是中國的孫中山,二是委內瑞拉的查韋斯。

第一具人工製作的現代木乃伊是列寧。他在1924年逝世後,斯大林不顧遺孀克魯普斯卡婭及其他領導人的強烈反對,執意保存其遺體以供瞻仰。膜拜死人其實是為活人服務,對斯大林的個人崇拜在其生前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但他自己遺體僅保存了八年即被火化。其他幾具遺體也命途多舛:列寧遺體1943年開始腐爛,被截去一條腿和部分左肢,代以人造假肢;1961年再次腐爛,頭顱被取下安裝在人造軀體上,肉身軀乾火化;由於政局變動,哥特瓦爾德、季米特洛夫的遺體先後被火化,喬巴山遺體被移走後現狀不明。

古埃及製作木乃伊,先要鈎出部分腦髓,挖去內臟,填入香料縫合後腌制數十天,再外裹麻布塗上樹脂入殮。在前蘇聯,屍體保存技術和水晶棺結構、製造工藝曾是頭號國家機密,上述現代木乃伊的製作技術均源於此。據披露,水晶棺內的毛澤東,也是一具被摘除內臟的軀殻。因倉促決定保存,毛氏遺體防腐處理先天不足,不可能保存太久,世界上也沒有永垂不朽的肉身。

除了印加人經常接觸祖先的木乃伊外,古埃及人的安葬方式,是將裝有木乃伊的木棺,外覆石棺封存於陵墓(金字塔)內。中國和多數國家的葬式,也是將遺體裝殮並“入土為安”。在公共場合長期展示屍體,中國古代稱為“暴屍”(亦稱“肆”或“棄市”)。查百度百科,“暴屍”的定義是:“古代的一種酷刑:為懲罰死者生前的行為,將其屍體暴露在公共場所,未經許可不得收殮。”暴屍有悖文明與人道,不料到了近代,竟演化為一種被稱為“紅色戀屍癖”的“革命祖制”。

 

中共供奉這樣一頭乾屍,自暴其醜。

毛氏生前志願:遺體實行火葬

常言道:“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在火葬倡議書上簽字(以下簡稱“倡議書”)。倡議書在指出傳統土葬佔用耕地、浪費木材、勞民傷財等弊端後發出倡議:“在少數人中,首先是在國家機關的領導工作人員中,根據自己的意願,在自己死了以後實行火葬。……凡是贊成火葬辦法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請在後面簽名。凡是簽了名的,就是表示自己死後一定要實行火葬。後死者必須保證先死者實現其火葬的志願。”(中央文獻出版社:《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六冊,第110頁)

在倡議書上第一個簽名的就是毛澤東,按照簽名順序還有朱德、彭德懷、康生、劉少奇、周恩來、彭真、董必武、鄧小平等黨內外136人(陳雲在事後寫信補簽)。這一倡議推動了殯葬改革,使火葬成為中國城市人口的主要歸宿,對改變傳統的中國喪葬習俗產生了重大影響。

毛氏簽署倡議書時的年齡為62歲,同時擔任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職務,思維正常,神智清楚,應確認其火葬志願在法律上真實有效。根據史料記載,此後他還不止一次公開或私下表達過火葬的願望。

1961年9月24日,毛澤東在接見英國元帥蒙哥馬利時說:人死後最好火葬,把骨灰“丟到海裡去喂魚”。(王雨霏:《毛澤東笑談:我準備好的五種死法——毛澤東與蒙哥馬利交談中鮮為人知的內情》,中國共產黨新聞網http://dangshi.people.com.cn/GB/85039/9943686.html)另據護士長吳旭君回憶,毛在1963年曾對她說:“我在世時吃魚比較多,我死後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長江裡喂魚。你就對魚說:魚兒呀,毛澤東給你們賠不是來了。他生前吃了你們,現在你們吃他吧,吃肥了好去為人民服務。這就叫物質不滅定律。”(《毛澤東笑談生死最想把骨灰丟到海裡喂魚》,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10-08/24/content_14064227_1.htm)

毛澤東於1976年逝世後,出於政治需要,遺體未能按生前志願火化,而是被置入水晶棺,陳放於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陵寢(毛主席紀念堂)中,迄今已近37年。

共產黨人歷來自稱“說話是算數的”,卻常常出現例外。倡議書上的簽名者除毛澤東外,均已在身後實現了火葬的志願(其中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等未保留骨灰)。毛氏遺體的處理方式,直接違背了其本人“死後一定要實行火葬”的志願;而當時健在的共同簽名者,也未履行“後死者必須保證先死者實現其火葬的志願”的約定,不僅在法律上構成違約,也有違“逝者為大”、“入土為安”的孝道。按照中國傳統,浮棺暫厝異鄉不利子孫,落葉歸根方為西方正路。

毛晚年形象。公然不擦牙、不洗澡。

厚葬選址不當,久喪人鬼難安

當年北京毛澤東陵寢的選址有五個方案,分別為天安門前、故宮端門、景山、香山和天安門廣場,最終選定在首都中軸線的天安門廣場正南,與國家標誌性政治建築天安門南北相對。無論在政治意義上或文化意義上,都是一個極為不當的選擇。

陵寢的豪華規制超越封建帝王,是典型的“文革”個人崇拜遺物,另一崇拜物則是天安門城樓上的毛氏畫像。自1949年建政後的十七年間,毛像僅在重大節日“五一”“十一”掛出,前後約十天左右。直到1966年毛髮動“文化大革命”後才改為常年懸掛,這項“文革”傳統也延續至今。

毛澤東陵寢是在國民經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調動全國的財力、人力、物力,不惜成本修建的,佔地5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28000平方米。工程所需優質建材取自全國各地:有大興安嶺木材,珠穆朗瑪峰岩石,台灣、江蘇無錫、新疆天山、浙江杭州的各色大理石等。陵寢主體有44根福建黃色花崗石明柱,柱間裝有廣州石灣花飾陶板,通體青島花崗石貼面,基座台幫全部用四川大渡河旁的棗紅色花崗石砌成,四周環以房山漢白玉萬年青花飾欄桿。水晶棺選取天然東海水晶,熔煉成大型石英玻璃板材製成。

毛氏生前簽署的火葬倡議書,明確反對“我國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把厚葬久喪定作禮法”,而修建宏偉陵墓長期保存遺體的做法,明顯屬於“厚葬久喪”:37年來為保護遺體和陵寢,靡費了大量公帑;因屍設事的專門機構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其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及預決算從未公開。陵寢成了旅遊景觀,常年被參觀人流騷擾,逝者不得安息;參觀免費而存包卻稱重收費,還有各種紀念品及鮮花出售,遺體儼然成為生財工具。

這座巨型陰宅,前竪高碑後擁松林,形成陵園格局,壓在原中華門的舊址上,與皇家陽宅紫禁城對衝。中華門是舊皇城的正南門,始建於永樂年間,明代稱大明門,清順治元年(1644年)改名大清門,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改名中華門。此門位於北京龍脈上的尊位,歷代均享有“國門”的地位。中共建政後,天安門廣場自1952年開始擴建,中華門在蘇聯專家建議下於1954年拆除。1977年在其原址上建成毛澤東陵寢,被民間戲稱為北京的“十四陵”。

陵寢落成後,戾氣盤桓,國家多故。自1989年迄今,天安門毛像已被污損多次,據傳還發生過“文革”苦主怒砸水晶棺事件。“六四”歷史悲劇發生後,廣場國旗旗桿基座於1991年由4平方米增加到36平方米,旗桿高度由22米升高至32.6米。近年維權人士示威、自焚等事件依然不斷,去冬金水橋又發生恐怖襲擊血案。天安門廣場早已失去往日的祥和,成為戒備森嚴的高度政治敏感區域。

回避歷史問責,不利社會進步

中國共產黨1949年取得執政地位,毛澤東功不可沒。但毛氏當政以後,違背在野時的民主憲政承諾,先後廢棄建國《共同綱領》和國家憲法,實行權力、經濟、思想的“三壟斷”,建立起個人獨裁和個人崇拜。他長期以階級鬥爭和各種政治運動治國,不僅消滅了市場經濟,造成“大躍進”的經濟災難和上千萬人非正常死亡的大飢荒;更發動政變推翻根據憲法選出的國家主席,將全國人民拖入長達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浩劫,嚴重踐踏憲法、法律和人權,歷史出現了倒退。

中國在80年代開始的改革開放,本質上就是拋棄“階級鬥爭為綱”的毛氏治國模式。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徹底否定了毛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出於政治需要,毛時代的真實歷史至今仍被屏蔽,但“反右”、大飢荒、“文革”等慘禍的親歷者猶在,民族歷史記憶的傷口仍在流血……

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一切經濟成就,都是擺脫了毛時代閉關鎖國政策和計劃經濟模式的結果;近年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與衝突,都與權力不受制約的毛式統治慣性有關;當下中國民粹主義思潮泛濫,凸顯出“文革”式暴力基因的遺患。違約保存毛氏遺體並回避歷史問責,在體制內外造成了長期的思想混亂,爭論與對立嚴重地撕裂社會,不利於反思歷史深化改革,也不利於中國的社會進步。

建議人道火化,回鄉入土為安

現代國家不應搞個人崇拜,紀念已故領導人不宜仿效封建帝王,歷史教訓必須銘記。當下中國官場腐敗叢生,官員修建豪華墓地、借舉喪大肆斂財的風氣盛行,反腐須以薄葬儉喪為垂範。繼續保留毛氏遺體不僅不人道,靡費公帑維持廟堂祭祀,也不利於國家廉政建設。

為國家民族計,為朝野各方及毛氏子孫計,將毛澤東遺體人道火化,禮送回鄉入土為安,不失為最文明的選擇。

 

2014年3月15日風雨讀書樓

(關嶺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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