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不繳管理費,管委會能否斷水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 律師想法- - udn部落格
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住戶不繳管理費,管委會能否斷水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2016/07/02 22:39
瀏覽1,185
迴響0
推薦13
引用0

住戶不繳管理費,管委會能否斷水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如果在規約明文規定住戶欠繳管理費,經書面通知仍不繳納,管委會仍不可以逕行採取斷水斷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雖然斷水斷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較具直接效果,但可能構成刑法妨害自由罪,故並不可行,所以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條第2項、第21)規定,住戶應繳納管理費卻不繳納,管委會得於住戶欠繳逾二期時,以書面定相當期限催告住戶繳納,如其仍不繳納,管委會可以訴請法院判命住戶給付應繳的金額。

有誰推薦more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