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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龍舟比賽,所有賽員必須持有有效中國香港龍舟總會「賽員註冊證」,並於比賽當天每場比賽檢錄時出示有效「賽員註冊證」正本供裁判員查核才可參加比賽。

賽員註冊期為 4月1日至3月31日,每兩年更新。申請及更新註冊手續時請將以下資料寄交本會銅鑼灣秘書處。
1. 填妥之申請表
2. 相片
3. 香港身份證副本
4. 費用 ($100/2年)


當更新註冊時,賽員將獲發一個註冊年度標示貼紙,賽員應將貼紙貼在「賽員註冊證」背面,方為有效。每張「賽員註冊證」可使用10年或以上,賽員應妥善保存。

任何原因,賽員未能出示有效「賽員註冊證」正本,賽員應及早申請補發「賽員註冊證」,每次補領費用為HK$30,申請人須親自到銅鑼灣辦事署簽收新證。為免阻礙比賽進度,請避免在比賽日辦理補領手續。

補領收費將於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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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52)2504 8332 (銅鑼灣辦公室)

電話: (852)2646 2147 (沙田石門訓練中心)

傳真:(852) 2577 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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