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振翅新聞]#梁凌杰死因研訊 【梁凌杰曾指「俾多10分鐘」便退下 鄺俊宇及女村長圖接觸梁遭警拒】 於前年6月15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墮下死亡的梁凌杰,死因研訊今日繼續。法庭今早傳召總督察聶凱鵾、及兩名談判組人員黃廣興及王振業出庭作供。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有「女村長」之稱的畢慧芬曾到場,表示希望親自遊說梁凌杰。惟警方擔心會令事件複雜化,加上基於安全理由,故拒絕二人請求。三人均表示梁的表現平靜,不時細聲說話,但三人無從得悉梁正在自言自語還是講電話。另外,梁凌杰曾要求談判組「唔好行咁近」。梁凌杰墮樓前18分鐘,曾向談判組表示「俾多10分鐘」,惟其後便爬出工作平台,消防嘗試拉住梁凌杰卻失敗,便從高處墮下。 //總督察接獲通知 連同談判組到達現場 法庭今早傳召中區警區行動組總督察聶凱鵾出庭作供。他原本當日正值休假,於下午4時34分收到當日小隊指揮官梁宇希通知,表示接獲太古廣場保安的求警協助報案,指一名男子於太古廣場4樓建築地盤危企。直至5時正,聶再接獲梁宇希通知表示需聯絡談判組,聶於下午6時半到達太古廣場。當時梁凌杰身處工作平台的出入口已被圍板圍住,聶當時站在圍板外的行人路,聶聽取梁宇希的匯報後,便從罅縫位觀察梁凌杰的情況,看到梁凌杰當時身穿寫有黑字的黃色雨衣、左手手持電話、右手手封鎅刀等,2名警方談判組人員在圍板內面向梁凌杰進行遊說,聶表示未有清楚聽到談判內容,只見梁凌杰表現平靜,聶的觀察時間不足1分鐘,隨後便繼續在圍板外維持秩序。 /警拒鄺俊宇及女村長談判請求 警:可能需要用到盾牌保護二人 有機會刺激梁凌杰情緒 聶續指,左右花槽均有人圍觀,其中在右花槽,有一男一女向聶詢問「可唔可以去接觸佢(梁凌杰)」,聶表示雖然不認識二人但知道其身份,他們分別為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有「女村長」之稱的畢慧芬,惟聶考慮到現場已有探判組,探判人員需要時間建立互信,而且二人不認識梁凌杰,亦未有受專業訓練,聶擔心會令事件複雜化,加上基於安全理由,梁凌杰當時手封𠝹刀,並亮出刀鋒,故拒絕二人請求。二人並無再度提出要求,在封鎖線外逗留一段時間後便離開。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大律師問,假如批准二人進入會否對事情有良好發展,聶則表示不能排除此可能性,惟強調當時警方不單要保護梁凌杰,由於當時梁凌杰手持𠝹刀,假如批准二人進入,警方可能要派更多人手去保護二人,更可能需要用到盾牌保護,有機會刺激梁凌杰的情緒,故不能評估對事情發展的好壞。加上當時梁凌杰並沒有提出要求表示希望接觸其他人。 /梁凌杰曾表示「俾多10分鐘」便答應退下 惟18分鐘後爬出工作平台 大約8時50分,聶接獲談判組轉告,談判人員曾勸喻梁凌杰退到安全地方,梁點頭並向談判組表示「俾多10分鐘」,當時警方認為梁有機會退下。至9時08分,聶忽然聽到在金鐘道圍觀的市民尖叫並大叫「唔好」,聶探頭看到梁凌杰正爬出工作平台。談判人員遂上前遊說,而消防分別從左右兩旁走向梁凌杰方向,2名消防從左面地盤樓梯走向梁,另外2名消防則從右面花槽行近梁。9時18分,聶目睹梁跌落的一刻,消防嘗試拉住梁凌杰,卻失敗,梁從高處墮下。 /警判斷梁凌杰有自殺意圖 官質疑消防氣墊未有真正保護梁 聶認為當時梁凌杰的情緒看似平靜,當談判組嘗試對話,梁有用肢體語言例如點頭、及用短字回應,故認為他的情緒並非激動。聶認為梁正在表達政治訴求,例如撤回條例,但梁沒有呼叫任何口號。聶從圍板外觀察梁,留意到他有佩戴一個免提裝置耳機,梁不斷輕聲說話,但由於梁戴上口罩,聶未能判斷他正在自言自語還是通電話。聶又認為,梁凌杰有自殺的意圖,梁懸掛直幡後,依然站在二號平台,督察梁宇希曾勸喻梁退下來,但遭拒絕,加上梁當時手持𠝹刀,故認為梁企圖自殺。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詢問聶是否得知消防擺放氣墊的事宜,聶表示無實際觀察過氣墊,但從其他警員匯報得知,由於行人路和行車路之間設有欄杆,故未能把氣墊放入行人路。聶又表示,並無特別留意消防擺放氣墊的位置,他意會到氣墊所擺放的位置有機會未能保護梁,但他相信消防的專業,加上當時有其他職責在身,故沒有特別理會。高官又問到,一般在企跳的個案,是誰決定是否讓公眾人士接觸事主,聶指這並無指引,但從經驗及常識判斷,加上當時梁手持𠝹刀,會增加警方考慮因素,故拒絕市民請求。 消防署代表陳碧琪大律師問,消防是否處於「待命」狀態,聶表示不會用「待命」來形容,在一般企跳個案,消防和警方都會互相分工,消防做主導,警方則負責協助,消防在附近準備,並不會等待警方指示,他又指自己未能評論消防在甚麼時候展開救援工作。聶續指,在9時08分,當梁凌杰正跨欄杆,消防亦有保護談判組,包括為他們扣上安全帶。 //梁凌杰曾要求談判組「唔好行咁近」 第二名被傳召上庭作供的是談判組主管黃廣興。當日黃正值休假,接到通知指有人在金鐘太古廣場四樓工作平台危企,需要談判專家到場協助。他於當日下午六時到達現場,並在聽取同僚的匯報後進入圍板內的範圍接觸梁凌杰。黃描述,梁凌杰當時面向金鐘道,身穿黃色雨衣。當自己嘗試走近梁凌杰時,被他要求「唔好行咁近」。他與梁凌杰不時有眼神接觸,而梁當時的情緒十分平靜,且相當沉默,故黃當時只能與梁進行約20分鐘單向的溝通,例如著梁「小心啲」或了解「有咩可以幫到手」。梁不時會「望電話」,另一手則手持一把已推出刀鋒的𠝹刀。梁沒有透露自己的身份,亦沒有講述自己為何會在平台危站。不久後,談判隊第一小隊隊長王振業到場,並與梁凌杰展開對話,但黃由於身處在離梁、王二人頗遠的位置,故無法聽到兩人的對話,但梁大部分時間是默不作聲的。而在晚上7時30分左右,談判隊第二小隊到場,故黃便將現場情況向談判隊第二小隊隊長林景聲匯報,並離開現場。 黃形容,梁當時的情緒十分平靜平穩,並非像一般企圖跳樓的當事人般激動。他亦沒有主動提出任何要求,故黃無從得知梁有何需要幫助或危站的原因。透過梁身穿的雨衣上書寫的文字,黃推測梁的訴求是與「反修例運動」有關。根據黃的觀察,梁當時沒有服食任何藥物,身上亦沒有受傷。當時在場消防員已張開消防氣墊,但由於梁手持𠝹刀,黃擔心他會傷害自己。 /梁凌杰雨衣寫有「黑警冷血」字眼 高官質疑以警方身份遊說是否不合適 警:警方有相關經驗及訓練 是最適合的遊說人選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隨後向黃提問,有關某些在場人士希望接近梁凌杰一事。黃回應指,自己透過現場軍裝警員報告得知有一男一女希望與梁凌杰溝通,兩人分別為時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人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惠芬。黃當時的決定是不讓兩人進入圍板範圍,以免影響梁的情緒。黃表示,一般而言,談判隊不會讓公眾人士與嘗試企跳的人士接觸,首先是因為不清楚那些公眾人士的身份,其次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有機會觸動事主的情緒,第三是因為警方需要保障雙方的安全。黃表示,即使是事主要求會見某一些人物,第三者在進入現場時均需要經過在場談判人員的風險評估。 高偉雄再提問道,林鄭月娥在事發當日已宣布暫緩逃犯條例的草案,希望了解當時談判人員是否有將此消息告知梁。黃回應指,談判人員當時的首要任務是與事主建立互信的關係,後才可以再傾談其他話題,若直接將此消息告知梁,有機會刺激到梁的情緒,故當時並沒有這樣做。 高官在再質問,梁當時身穿的雨衣上明顯寫有針對警方的字句(如「黑警冷血」),以警方身份遊說梁是否並不合適?黃則回應指,即使是心理學家,均沒有受到危機談判的訓練。在企圖自殺的案件中,因警方有相關經驗及訓練,故是最適合的遊說人選。黃指,警方亦有心理學家會參與處理相關的案件,但他們的職責只是為在場的談判人員給予意見。消防署代表陳碧琪大律師亦有向黃提問,希望黃描述當時在場消防員的工作。黃表示,自己當時有要求在場消防員將營救的設備搬離梁的視線範圍,以免刺激到梁的情緒,故消防員當時是處於一個侍機的狀況。 //另一談判人員試圖遊說 梁凌杰一言不發 僅點頭回應 隨後上庭作供的是談判隊第一小隊隊長王振業。當日王正值休假,他經過太古廣場時發現,在場有停泊的警車及救護車,從而得知現場有企跳事件,便決定前往協助。他在大約6時15分到達平台,接到在場同僚的匯報後進入圍板範圍內。王先向梁介紹自己,並嘗試與梁溝通,梁對於王的話語只是不時點頭,但沒有作出回應。王描述,梁當時有說話,但他無法分辨是自言自語抑或是與他人通電話,因為王無法聽到梁說話的內容。10分鐘後,王離開地盤範圍並向其他同僚作匯報,他當時無法得悉梁的身份,雖有作出提問但沒有得到回覆,王亦無法想起梁當時對自己提出的哪些話語點頭。王形容,在第一次的接觸中,梁的情緒沒有波動,「唔出聲」,而兩人接觸的時間太短、交流太少、而且相距甚遠,故難以判斷梁的精神狀態。 /談判人員詢問梁凌杰有何訴求 梁未有回應 情緒平靜 匯報結束後,王再次進入圍板範圍接觸梁,王表示第二次接觸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梁的訴求及家人。王向梁作出多番提問,例如「有咩訴求想表達?」及「你嘅家人如何?」等,惟梁沒有任何回應,亦沒有點頭之類的肢體動作。第二次的溝通進行了大約10分鐘,但溝通是單向的,而梁的情緒同樣是十分平靜。在第二次接觸後,談判小隊第二隊到場,故王便向第二小隊隊長林景聲交代自己與梁進行的對話,以及梁的反應等,而王則在晚上大約7時離開現場。 礙於時間關係,消防署代表陳碧琪大律師及警方代表熊健民大律師將於明日(14日)繼續向王振業的提問。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宣佈,明日(14日)將傳召消防員上庭作供,案件牽涉到最少三名消防員。而死因庭亦已指示警方聯絡當日在場的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預料將於明(14日)上庭作供,鄺俊宇原本並沒有被列入傳召的證人名單中,屬新增的證人。 文:加山傳播 圖:非基師 #科大編委... -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The Editorial Board, HKUST Students' 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