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遭2罪起訴!最重恐判10年 是否坐牢「最大關鍵」曝光了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炎亞綸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被起訴罪,最重恐遭判10年。(圖/翻攝自炎亞綸IG)
炎亞綸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被起訴罪,最重恐遭判10年。(圖/翻攝自炎亞綸IG)

藝人炎亞綸曾和網紅耀樂交往過一段時間,怎料,今年6月耀樂卻指控遭到炎亞綸偷拍性愛片外流、強制性交未成年等罪,導致演藝事業全部停擺。今(8日)士檢偵查終結,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至於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則以不起訴處分。而炎亞綸被起訴的2罪,刑度加起來高達10年。對此,律師廖芳萱指出炎亞綸免坐牢的關鍵原因。

律師廖芳萱分析炎亞綸免於牢獄之災的關鍵。(圖/翻攝自炎亞綸IG)
律師廖芳萱分析炎亞綸免於牢獄之災的關鍵。(圖/翻攝自炎亞綸IG)

律師廖芳萱指出,認罪是從輕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否和被害人和解也很重要。她分析,以炎亞綸的案情來看,2罪的刑度下限是6月徒刑,假設炎亞綸和耀樂和解並賠償,且耀樂同意原諒他,並對判緩刑沒有意見,法院有可能能2罪各判6個月均得易科罰金,甚至宣告緩刑,給予炎亞綸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免於牢獄之災。

此外,廖芳萱表示,若法官認定炎亞綸及耀樂當時是交往關係,且性交以及拍攝性愛影片都是在合意下進行,且沒有「散布」給不特定多數人,僅一對一傳給2名網友的話,判到最高刑度10年的機率並不高。至於炎亞綸若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她則認為機會不大,由於2罪刑度6個月已經算輕,因此並沒有法定刑度太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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