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緣案|證監會申禁制「勤+緣」梁鳳儀處理2.35億元資產 暫委法官押後3個月內判決 - 香港經濟日報 - 即時新聞頻道 - 即市財經 - 股市 - D240206

勤+緣案|證監會申禁制「勤+緣」梁鳳儀處理2.35億元資產 暫委法官押後3個月內判決

股市

發布時間: 2024/02/06 16:20

最後更新: 2024/02/06 18:16

分享:

分享:

勤+緣案|證監會申禁制「勤+緣」梁鳳儀處理2.35億元資產 暫委法官押後3個月內判決

證監會早前入稟指控星美文化 (02366) 前身「勤+緣」創辦人梁鳳儀及其夫前立法會議員黃宜弘,涉捏造虛構交易。證監會今(6日)於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梁處理資產共涉2.35億港元,當中包括現金及物業。暫委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3個月內頒布判決。申請人證監會,答辯人梁鳳儀。

上海物業買家與梁鳳儀亦有密切關係

證監會指出,根據調查發現,據買賣協議顯示答辯人曾以4,800萬人民幣(折約5,232萬港元)出售上海一物業,物業巿價為6,000萬人民幣(折約6,540萬港元),而買家與梁鳳儀亦有密切關係,加上上海物業出售後,梁鳳儀只收取約100萬元人民幣(折約109萬港元),而有關物業仍處於出售狀況,因此申請一方質疑買家真正身分,以及有關交易是否真確。

證監會續指,梁鳳儀不以正常方式作交易,是為避免款項存入帳戶後遭申請人凍結。另外,根據入境處紀錄,梁鳳儀於2021年12月7日離港,至今從沒有返回香港,明顯有意圖逃離司法管轄區。

答辯人:梁鳳儀因病而到加拿大接受治療

答辯人回應時指出,於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答辯人因病而到加拿大接受治療,並非如申請人所指是逃離香港。答辯人續指,2020年答辯人曾出售位於加拿大溫哥華1個物業,2021年曾購入粉嶺1物業,質疑申請人指答辯人擬離港之說法。

至於證監會早前指出,梁鳳儀曾透過微信向疑是「舉報人」發出恐嚇性訊息,答辯一方否認說法。另外,若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證監會認為就法律開支及生活費,申請人每月可獲發放10萬及20萬元,梁鳳儀則要求20萬及30萬元。

暫委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3個月內頒布書面判決。

相關文章:【勤+緣案】證監會成功阻止黃宜弘妻梁鳳儀出售上海、加拿大物業

相關文章: 【勤+緣】黃宜弘妻梁鳳儀發聲明 斥有傳媒誤報法庭凍結其資產

記者:林育慧

看文章 ・ 賺取 ET Points

hket會員只要做齊報價專區任務並儲夠積分,就可以兌換高達$3000優惠券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