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佛執業的文化衝擊:我在法學院實務中心,親身體會法律人海外求職的「天生硬傷」|黃海寧/菜尾88|換日線

在哈佛執業的文化衝擊:我在法學院實務中心,親身體會法律人海外求職的「天生硬傷」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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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佛執業的文化衝擊:我在法學院實務中心,親身體會法律人海外求職的「天生硬傷」

Photo Credit:Shutterstock

一學期的 Clinic 之後,我再次確認律師確實是相當在地化的職業。不只是適用的法律不同,每個地方的律師因法律體系的差異以及所受的法學訓練不同,工作和法律分析的方式也會相差甚大。因此,並不是說曾經在一個地方執業,就能理所當然在另個地方接軌。

2019 年 1 月底一天早上,我一邊在法學院學生餐廳 Harkness 吃早餐,一邊打開信箱查看信件,映入眼簾的是一封來自法學院的「旅程已達一半!」(halfway through!)恭賀信。什麼!學年已經過一半了嗎?才剛覺得適應,距離畢業竟然已經要開始倒數了!頓時感到惆悵。

不過,日常還是繼續。旅程已達一半後,就正式進入苦戰不已的春季學期了:上課、寫論文、環境法與政策實務中心的任務、以及找暑期實習。

因緣際會加入 Clinic

春季學期剛開學,照例還是有約莫兩週的課程加退選週。這次,我倒沒有像秋季學期那樣糾結於課程了,春季學期在闢出 5 學分空間正式填上「環境法與政策實務」(Environmental Law & Policy Clinic, Clinic)後,便再無其他變動。

我在秋季學期的後半,決定畢業後到美國環境非營利機構工作或實習。環境非營利機構的暑期實習或正職工作競爭非常激烈,LL.M.(編按:Master of Law,法學碩士)要錄取則更加困難,我要如何克服 LL.M. 在美國找工作的劣勢呢?思考良久,覺得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學校找突破機會了,便決定申請修春季學期的「氣候解決方案生活實驗室」(Climate Solution Living Lab, Climate Lab)。

這也是一堂課?是的,Climate Lab 是一門開放給各學院選修,創新、完全以實作為修課內容的 4 學分課程。這堂課中會有好幾個真實世界中的小型氣候專案計畫,目標是由跨學院組成的數個學生團隊,每一隊負責一個專案,在一學期中完成專案的可行性分析(包含技術可行性、財務模型、法規遵循等),並提出完整的提案。

哈佛法學院下設有許多實務中心(合稱 in-house clinics),各實務中心由教授、研究人員、執業律師及學生所組成。除了進行與智庫相當的研究型工作之外,實務中心亦會承接公益類案件,或在重要訴訟案件中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有時也會就機關制定的規則提出專家意見或政策分析。

實務中心們聚集在WCC的側翼。圖/黃海寧 提供

學校也會借重實務中心豐富的實務資源,請各實務中心在法學院開設實務課程,由實務中心的教授及律師們指導學生們參與真實世界中的案例。Climate Lab 與 Clinic 即是哈佛環境法與政策實務中心所開設的兩門實務型課程。

寄出 Climate Lab 的申請履歷及自薦信後,我很快便收到環境法與政策實務中心主任 Wendy Jacobs 的回信,信上邀請我進行面試。在聽完我申請 Climate Lab 的初衷及未來規劃後,Jacobs 教授認為我比較需要的是專注於法律的實務經驗,而非氣候專案的實作經驗,故建議我轉修 Clinic。

5 學分的投資

Clinic 的 5 學分包含 4 學分的實作以及 1 學分的實務課程(clinical course),實作部分即是真正上場處理中心分派給修課同學的法律案件,就像律師承辦案件一樣。實務課程則是由中心的資深律師 Shaun Goho 授課,這學期是教大家如何做環境公民訴訟(citizen suit);實務課程的教學仍是以實作練習為主,每週需要繳交作業,作業內容與訴訟文書撰寫有關。

此外,4 學分的實務工作還包含每週固定在環境法與政策實務中心輪值,輪值期間要負責處理律師們交辦的即時工作。

由上述課程內容可知,這 Clinic 的 5 學分實是大筆時間與精神投資。在正式錄取我之前,因知悉 LL.M. 學生春季學期尚有論文要趕,Jacobs 教授曾反覆向我確認 5 學分是否是我能力所及的修課份量,他擔心我沒有辦法全心投入 Clinic 的工作,反而喪失修這堂課的意義。

我其實也猶豫 5 學分是否值得。首先,在來美國讀書前我已執業 3 年,沒有累積律師新鮮人經驗的需要。其次,我並沒有修過民事訴訟這門重要的基礎課程,對美國的訴訟程序沒有概念,公民訴訟則才正要開始學習。最後,寫論文、Clinic 的工作與作業加起來的書寫量龐大,確實會相當勞心。

我在猶豫不已之中考慮到機會難得,還是抱著豁出去了的心情決定投資這 5 學分,最後成為春季學期 Clinic 唯一的 LL.M. 學生。

Jacobs教授固定和大家聚會討論案件進度和分享辦案心得,環境法與政策實務中心聚會時則熱衷訂購走健康路線的外賣(配菜經常是全素食)。圖/黃海寧 提供

在哈佛執業的文化衝擊

加入 Clinic 之後,我很快便被指派了案件,並展開每週輪值。

指派的案件在和委託人進行第一次電話會議之後,便陸續開始進行法規研究和事實蒐集,依照每週約定好的進度和委託人報告,並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待基礎工作完成後,接著開始撰寫書狀。

每週輪值則很像在事務所工作,需要短時間內做完研究或資料蒐集,再將成品交給律師們審閱和修改。很快我便發現,過去 3 年在台灣的執業經驗對我執行 Clinic 的任務幾乎沒有幫助,我就像是沒有執業過的新鮮人一樣,實是不小的文化衝擊。

  • 衝擊一:工作方式

在 Clinic 的所有工作,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都由學生自己負責。具體而言,學生須自行寫信和案件委託人溝通,中心的律師們僅從旁指導,雖然會固定和學生們討論案件進度提供建議,但不會事前審閱寄出去的成品,也不會左右學生處理案件的方式。

學生除了需要主動和案件委託人溝通之外,法律意見亦是由自己的名義發出,案件進行的方向與架構,亦由學生自行掌握。委託人也沒在客氣,他們會認真地對待我們提供的分析和意見,除了每週固定電話或視訊會議討論案件進度之外,也會用追蹤修訂在法律意見及書狀草稿中表達他們的想法,一來一往地修訂。

如此放膽讓學生嘗試,令我大開眼界,這是我未曾有過的工作經驗,當然也得更加小心翼翼,每一次會議和討論都非常謹慎,做足功課。

  • 衝擊二:敘事方式

Clinic 在分配案件時會以兩個人為單位分成一組,老師會依每組同學的特色和對本課程的期待分配不同的案件。我被分配到一個跨國案件,委託人是一個位於英國的環境非營利組織。

還記得第一次我們就案件提供初步法律意見時,我的同組夥伴的法律意見從結論開始說起,撰寫格式採條列大綱式;而我的則是嚴格遵守大陸法系的「三段式論法」(大前提、小前提、結論),撰寫格式採豆腐方塊式,每段從引用法條和案例開始。從我們分析法律問題的邏輯和表述方式,就可以看出我們的方法有多麼不同。

我的指導律師和委託人對我的法律意見的評價是,雖然很豐富,但敘事方式沒有那麼平易近人。這令我不禁反思,我所熟悉的「越完整越詳盡越好」的法律意見書寫模式,是否未必就是閱讀者所期待的成品?

  • 衝擊三:研究方式

我所分配到的案件涉及一個創新的氣候訴訟策略,我們希望可以在我們選定的法律框架下建立個案,以便往後有前例可循。為此,我的研究策略便是了解一切可能的法律架構,進行法條詮釋,再研究本案有無適用的可能。

而我的同組夥伴,則是先蒐集了各式各樣的事實與證據,再來思考哪個架構可能有適用的空間,法條詮釋僅占一小部分,證據的分類與整理則占大部分。這似乎也體現了我們兩人所受的法學訓練的差異。

「在地化」是律師工作的本質

一學期的 Clinic 之後,我再次確認律師確實是相當在地化的職業。不只是適用的法律不同,每個地方的律師因法律體系的差異以及所受的法學訓練不同,工作和法律分析的方式也會相差甚大。因此,並不是說曾經在一個地方執業,就能理所當然在另個地方接軌。

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什麼我那份以台灣經驗為主的履歷,在來到美國之後有種縮水變薄的感覺。對於審閱履歷的人來說,無論在台灣經驗多麼豐富,這些經驗值未必能夠直接轉換為美國的經驗值,這或許是法律人海外求職的天生硬傷。

過程才是最大的收穫

活動滿檔的法學院日常。圖/黃海寧 提供

直到 5 月底,所有人都已經考完試、交完論文,準備在畢業前最後一段時間盡情玩樂時,我還窩在圖書館修改 Clinic 的書狀,以及寫實務課程的期末作業(也是一份書狀)。當下真是充滿無奈,又沒辦法只能卯起來趕工。

前面說到台灣的執業經驗對我執行 Clinic 的任務沒有什麼幫助,那麼除卻對在美國找工作有所助益之外,Clinic 的實戰經驗對我回到台灣執業,有沒有幫助呢?經過一年多的實際經驗,我認為幫助有限,原因還是回到在地化是律師工作的本質。Clinic 的實作和實務課程是以在美國執業為前提的累積,這些技能對我再回到台灣執業,其實沒有直接關聯性。那麼,對 LL.M. 學生來說,實務型課程還有選修的意義嗎?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儘管春季學期因為 Clinic 變得非常忙碌,參與公益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快樂的事情,還是我最想嘗試的環境與氣候訴訟,所以這 5 學分很值得。其次,善用學校資源是學生最基本的功課,Clinic 則是哈佛法學院重要的資產。我在 Clinic 認識了許多有共同理念的同學和有著豐富經驗的老師、律師,也終於比較了解美國的環境法圈子如何運作,有哪些角色,法律人的位置在哪。這些基礎在後來也幫助我適應在華府的實習工作,甚至比想像中還快速地融入非營利組織的環境。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整個過程才是最大的收穫。我在 Clinic 習得以美國訴訟為主的技能、參與 Clinic 的過程和過程中所有的努力與付出,都構成個人的經驗和故事的一部分,也為我的思考方式、以及處事和敘事風格增添了新的色彩。

《取法哈佛2.0:時空交錯的哈佛法學院學思之旅》書封。圖/三民書局 提供

註:本文摘自李劍非、黃海寧的《取法哈佛2.0:時空交錯的哈佛法學院學思之旅》,由三民書局授權換日線原文轉載並增訂小標。惟圖、文經編輯,均與原作有部分出入,欲閱讀作者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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