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實務】補助員工眷屬旅遊費用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 補助員工眷屬旅遊費用

  • Q:公司補助員工眷屬50%的旅費,也是屬於職工福利,申報其他所得嗎?給付時要先扣繳10%所得稅嗎?
  • 姓名:林先生/小姐
  • 行業別:營造業
  • 區域:台南市
  • 詢問日期:2023-08-04
  • 會計師回覆#1
  • 楊聰智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是對特定員工的補助,屬於薪資的,應併入該員工薪資中通報扣繳憑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 回覆日期2023-08-04
  • 會計師回覆#2
  • 許禮賢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參財政部83.9.7台財稅第831608021號函)
    依上述函令意旨,所詢公司對於員工家屬的旅遊補貼50%的旅費,由於企業個別員工的家屬人數或實際參與的情況不同,一般會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來源,故建議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 回覆日期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