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判囚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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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判囚26個月

時間:2023-08-31 15:23:2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撐暴「奀星」阮民安涉嫌在社交媒體針對法官和警員煽仇,以及演唱「港獨」口號歌曲,更與妻子張倚雯以賣曲奇餅資助暴動案少女為名籌款,其後被發現將款項轉到個人戶口,早前承認煽動及洗黑錢超過70萬元,今日(31日)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2個月。

  法官斥被告與其妻捏造人物,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他雖自詡身處道德高地,但其作為實際是經精心設計的自我宣傳和斂財手段,「為趁火打劫不惜煽風點火」,比一般為勢所迫而鋌而走險的普通罪犯更卑劣。法官判刑時指,煽動和洗黑錢兩項控罪量刑起點,分別定於21個月,其中3個月刑期同期執行,而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判被告入獄26個月。

  43歲被告阮民安,於2006年曾有1項醉駕案底。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多次在其Facebook及Instagram賬戶發布具煽動性陳述的貼文,包括指警隊女高級督察林婉儀的死訊是「值得慶祝的好消息」;稱有退休警員在交通意外中身亡是報應;煽動他人為總裁判官蘇惠德因心臟病入院而慶祝;散播對行政長官的無理憎恨及宣揚「港獨」訊息等。

  被告又於前年3月至去年2月在社交媒體發帖文,發起為不同目的而設的募捐計劃,包括售賣被控暴動罪及須受審的「A小妹妹」製造之曲奇,所得收益會用來資助A。但A其實是被告和其妻所虛構,並將第三方供應商的曲奇訛稱為A製造。被告聲稱售賣曲奇,誘使他人捐款至其小舅黃天昊名下的恆生銀行賬戶。

  黃天昊的賬戶最終共獲得共3621筆存款,總額逾190萬元,其中合共1,657筆總額逾71.8萬元的存款與「A小妹妹」計劃有關。黃的賬戶約165萬元轉賬提款均存入被告的賬戶,被告曾將其戶口中的逾100萬元轉賬至賽馬會賬戶作賭博用途。被告於去年2月15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