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嘉義縣政府官員年初買「二輛進口車」 涉嫌放任違規人於曾文水庫水源保護區違法開發、環團向張縣長陳情、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官員、委員 | 苦勞網

【新聞稿】​嘉義縣政府官員年初買「二輛進口車」
涉嫌放任違規人於曾文水庫水源保護區違法開發、環團向張縣長陳情、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官員、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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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位於曾文水庫自來水保護區的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段1445-690號土地,於去年9月被發現有違法開發整地情形,而在違法開發地區,原縣府核准開發面積0.5公頃,其餘1公頃要求為除草整坡,不可改變地形地貌。但是,違規人於105年9月動工,違法整地卻達1公頃。雨季將近,違反水保開發土石將流向曾文水庫造成淤積,並可能危害鄰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今天包括鄰近居民及環團代表到嘉義縣政府前抗議縣府涉嫌圖利違規人,向張花冠縣長陳情並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張姓、游姓承辦官員及段姓委員涉嫌圖利。

嘉義大埔在地居民曹宗熙表示,陳情人於105年10月13日、11月14日分別至大埔鄉公所及嘉義縣政府檢舉違規,也遞交陳述意見書,但嘉義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卻未於第一時間勒令停工,直至105年12月19日,違規人幾乎已完成全區違規整地後,嘉義縣政府水保科人員才進行違規現勘與責令停工,不過,嘉義縣政府水保科卻未要求恢復原狀,之後,卻於今年2月7日反召開全區(包括違規)審查會,也於今年3月17日通過了違規人的全區水保審查,嘉義縣政府水保科明顯涉嫌圖利違規人。陳情人今天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水利科張志聰科長、承辦科員游秋萍及水保審查委員段錦浩,提出今年初,水保科承辦張志聰科長一連買了二輛進口車證據,是否與圖利有關,將請檢調調查不法。

嘉義水資源保育聯盟義工,也是在地居民施美玲女士表示,目前違規土地正進行不法施工,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居民也害怕汛期來臨違規開發基地表土裸露、鬆散,恐造成土石流危及鄰近居民,故要求縣府立即處理不法並要求恢復原狀。今天也要求 張花冠縣長追究水利處水土保持科涉嫌圖利業者不法行為,要求縣府提供106年2月嘉義縣政府舉辦嘉義縣大埔段1445-690號土地違法整地之第二次變更設計審查會的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說明書及水土保持計劃書。

台灣圖書室文化協會理事長鄭書勉表示,水土保持法之法令內容從未規定讓其合法,而是責令其改正到完成為止,如不改正按次分別處罰。水土保持法,母法規定是非常嚴謹毫無轉圜餘地,所有執行細則是不能牴觸水土保持母法,如牴觸母法是無效,所以完全無就地合法之問題。今天地主全然漠視民生用水及保育動物之棲息地,今已破壞自然生態,原本水路也遭殃不見,原有林相植生披覆也遭受破壞殆盡,表土裸露、鬆散,遇雨土壤沖刷,砂土流入水庫造成淤積惡化,珍貴的水資源亦遭受破壞,是金錢難以衡量。我們要求改正土地不法開發並恢復原狀,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防範曾文水庫淤積,減免災害,確保鄰近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秘書長邱春華表示,為何嘉義縣政府水保審查之段錦浩委員為了滯洪沉砂池排水問題,在未釐清事情始末之前,於說明會中要求陳情人拆除箱籠,如不拆要求當眾寫切結書,並承擔未來租地上因上游違規開發所帶來水患之責任,又於106年3月8日辦理現場會勘記錄時,並無要求違規地主做具體改善措施及專業評估,只要求應予以通過排放。段委員此行為已失公平公正之原則,明顯有偏袒之嫌。另違規開發地主聘請的水土保持技師黃懿慈小姐,是審查委員段錦浩委員的學生是屬實,段錦浩委員理應迴避,卻是涉嫌偏袒,該水保審查已屬無效。

邱春華又表示,為守護曾文水庫的淨土,請嘉義縣政府、南區水資源局及森林警察等相關單位依法落實,善盡保護及監督責任,任何不當的整地開發行為都應即時予以制止,如此才能保護曾文水庫永續發展及珍貴水資源。

環團今日於嘉義縣政府召開記者會,向 張縣長陳情,要求改正曾文水庫水庫集水區嘉義縣大埔段1445-690號土地違法整地的不法開發,否則汛期將至,鄰近居民將面臨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然後,陳情人員與環團也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檢舉水利處水保科張志聰科長、承辦科員游秋萍及水保審查委員段錦浩等涉嫌護航不法開發嫌疑;於地球日前夕,4月15日,也將北上到總統府陳情,要求蔡總統保護曾文水庫水源保護區,要求釐清政府官員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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