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殘忍!55刀砍死台南2警奪槍 凶手林信吾今一審判死刑
台南市警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去年8月22日追捕竊車嫌犯遇襲殉職,凶手林信吾當庭認罪,要向死者家屬道歉;凃明誠二姐激動大喊「閉嘴,不接受。」要求法官判處林信吾死刑。合議庭今一審宣判,判林信吾死刑。
台南地院審理時,面對法官詢問林信吾,指檢方起訴強盜殺人、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彈等罪嫌有無意見,林信吾一開始面無表情答「沒有意見」,引起死者家屬不滿。法官追問後,他才回答說「很對不起死者家屬」、「我罪有應得」、「很後悔」。
凃大姊說,案發迄今1年3個月了 ,她幾乎每天醒來,就想起弟弟被砍成全身破爛慘狀;法律存在是在保護好人,制裁不法行為,請法官判林信吾死刑。曹哥哥表示,林信吾事先買彈簧刀和空氣槍就是計畫性的,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討論開幾槍,事實就是林殺人,請法官趕快判林死刑。
檢方建議法官判處林信吾死刑,檢方說,林殺死2名警員手段殘忍,讓死者家屬痛失家人,連持槍警員都可以殺害,那有誰是安全的,判處凶嫌死刑才能稍稍慰解死者家屬傷痛,才能讓執法員警了解法律是他們最大後盾。
林信吾的律師說,國際兩公約對人權的規範,國內也適用,林是非計畫性殺人,是偶發的;林在看守所和母親及3名子女仍有聯繫,仍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林有重度酒精障礙,屬精神病患,精神障礙者是否可判死刑,請法官審酌。
嘉南療養院鑑定團隊5度至台南監獄訪談林信吾,分別作出司法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兩份報告,指林有酒精使用障礙「重度」,若未有強力社區矯治監督,仍有高度暴力再犯的機率。
47歲的林信吾因搶奪超商等案件被判8年4月定讞入獄,前年底獲遴選至明德外役監,去年8月13日從明德外役監返家探視後,因不願回監而脫逃,期間購買1把彈簧刀隨身攜帶。
同年8月22日清晨,林在台南中西區赤崁街附近竊取機車代步,騎至安南區,逗留產業道路旁墓厝內。
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受理機車失竊案,派出警員曹瑞傑駕駛巡邏車搭載凃明誠尋找失車,兩警抵達台江大道四段與北汕尾三路口附近,凃先下車搜查,徒步進入便道發現失車,隨即以LINE通話告知曹「找到了」。
當時藏身在墓厝後方的林信吾聽到其對話,從藏身處持刀竄出逼近凃,凃以辣椒水、徒手抵抗,林見凃攜帶警槍並聽見警車警報聲響,知道有其他員警前來,為奪槍砍殺凃頭、頸、胸部等17處,還切斷凃的左頸靜脈、刺入肺臟,凃失血嚴重倒地不起,警槍及子彈遭搶走。
隨後,曹駕駛巡邏車趕抵,林在5秒內持槍朝警車駕駛座方向射擊6槍,致警車偏向而撞入路旁草叢,曹脫困後試圖靠近倒臥在地的凃察看傷勢,質問持刀接近的林「在做什麼?」林卻逼近持刀砍殺曹,致曹頭、頸、胸及腹部受38處刀傷,刀傷深及頭部顱骨、肺臟被刺破,失血嚴重、呼吸衰竭倒地。
兩警送醫均不治,林犯案後逃到附近土城高中清洗,換裝搭計程車、公車、火車等到台南、嘉義、新營等地,當晚在新營竊取機車,持警槍到新營一家超商搶走7000多元,再搭白牌計程車逃亡高雄,輾轉搭公路客運到新竹,隔天清晨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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