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范椒芬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罗范椒芬

中国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罗范椒芬,1953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嘉诺撒圣玛利书院,获得香港大学理学士(主修化学)、香港中文大学教育行政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公共行政硕士 [1],与丈夫罗延康育有两子。2017年6月,获大紫荆勋章 [2]
罗范椒芬,现任中国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3]
中文名
罗范椒芬
外文名
Fanny Law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3年
毕业院校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佛大学
主要成就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

人物履历

播报
编辑
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发言
罗范椒芬,历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教育署署长、教育统筹局局长、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及廉政专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科学园主席 [5]
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务员事务司
1994年4月至11月:副规划环境地政司
1994年11月至1996年6月:香港房屋署高级助理署长及副署长
1997年1月至7月: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香港运输署署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香港教育署署长
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香港教育统筹局局长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香港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
2006年1月,因为教育改革而导致的教师自杀堕楼事件中失言导致教师发生了“倒罗潮”。
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6月30日,担任廉政专员,成为了第二位执掌廉政公署的女性。
2007年6月18日对教院事件调查报告失望,以维护公务员尊严为由辞请退休。
2007年3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裁定政府得直。罗高兴不已。 [1]
200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而她现为新民党成员。
2012年4月20日退任中电控股董事职务,以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全职任命。 [6]
2017年7月,任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3]
2023年,退任中电控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福利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职务;5月,退任董事职务。 [8]

任免信息

播报
编辑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罗范椒芬为非官守议员,任期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 [3]
2023年2月,中电控股公告,罗范椒芬将退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福利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罗范椒芬决定于2023年5月退任董事职务,以便公司在未来任命新的独立董事。 [8]

获得荣誉

播报
编辑
2017年6月30日,罗范椒芬获颁大紫荆勋章 [7]

人物争议

播报
编辑
罗范椒芬将告别公务员生涯
2007年2月5日, 副校长陆鸿基教授在他的公开信中表示教统局局长李国章曾经对他本人和莫校长作出直接或间接的威吓。2004年 6月26-27日李国章对他说:“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会记着,慢慢跟你算帐﹗)”,为的是李国章要求教育学院发声明谴责超额教师和教协,遭陆教授拒绝。
陆鸿基在信中说﹕“现在是算帐的时候了。”
陆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 李国章曾致电莫校长, 要求教育学院主动提出与中大合并,不然,“会放手让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罗太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
2007年 2月15日,特首曾荫权突然宣布成立一个由法官胡国兴主持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教育学院副校长陆鸿基提出,有政府官员干预教院学术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属实,期望委员会在4个月内提交报告。曾荫权形容陆鸿基的指控十分严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会议员表示,一旦调查证实教统局长李国章、前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干预教院的指控属实,便应“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