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罗范椒芬
- 外文名
- Fanny Law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53年
- 毕业院校
-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佛大学
- 主要成就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
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务员事务司
1994年4月至11月:副规划环境地政司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香港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
2006年1月,因为教育改革而导致的教师自杀堕楼事件中失言导致教师发生了“倒罗潮”。
2007年6月18日对教院事件调查报告失望,以维护公务员尊严为由辞请退休。
200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而她现为新民党成员。
2017年7月,任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3]
2023年,退任中电控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福利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职务;5月,退任董事职务。 [8]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罗范椒芬为非官守议员,任期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 [3]
2023年2月,中电控股公告,罗范椒芬将退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福利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罗范椒芬决定于2023年5月退任董事职务,以便公司在未来任命新的独立董事。 [8]
2007年2月5日, 副校长陆鸿基教授在他的公开信中表示教统局局长李国章曾经对他本人和莫校长作出直接或间接的威吓。2004年 6月26-27日李国章对他说:“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会记着,慢慢跟你算帐﹗)”,为的是李国章要求教育学院发声明谴责超额教师和教协,遭陆教授拒绝。
陆鸿基在信中说﹕“现在是算帐的时候了。”
陆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 李国章曾致电莫校长, 要求教育学院主动提出与中大合并,不然,“会放手让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罗太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