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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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效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是中国公民从海外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效证件。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外文名
Entry permit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签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入境事务处及中国驻外使领馆
签发对象
中国公民
申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者
前往香港可免办进入许可的情形 [1-2]
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但他们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包括旅行证件、签证或居留证件,居留证件包括永久居留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及经确认事先已预订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下列人员,无论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向大使馆请进入许可:
1、赴港受雇就业、进行演出、举办展览;
2、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
3、赴港定居。
(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无论过境或入境香港,均需申请进入许可。
申请方式:
1、赴港旅游或考察的申请人可向大使馆递交申请,无需预约(个别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2、因其他事由赴港,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亦可通过大使馆将有关申请转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
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申请表及照片:填写中国香港签证/进入许可申请表格,提交1张旅行证件照片。
3、申请人当前所在国或地区入境有效签证或当地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
1、大使馆权限内审发的进入许可,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普通件)、3个工作日(加急件)或2个工作日(特急件)。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进入许可申请,时间不确定,通常需要1个月或更长。
申请费用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须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进入许可费用。
2、向大使馆及领事馆递交的申请,进入许可费用和加急办理费用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标准执行。
3、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申请人均需向使领馆额外支付联系费。
香港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1.香港居民在海外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又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如需紧急返港,需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才能返港。(注:若该香港居民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可直接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回香港) [3]
2.持有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DI)或香港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者,进入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4]
澳门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一、下列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一)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持有人,若经香港过境往来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每次入境可在港逗留最多7日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但他们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订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目的地为澳门或中国内地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一、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不论过境香港往返内地或赴港旅游,均可以访客身份逗留香港不超过30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居住岛内的台湾居民,应根据其入境目的,通过经批准的航空公司办事处或在香港的保证人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入境许可证。
三、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向使领馆申请旅行证,并同时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四、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亦可通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自行免费预办入境登记赴港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