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骨肉瘤好發年齡介於 10~25歲之間

文◎盧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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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瘤(Osteosarcoma)是最常見的原發性惡性骨腫瘤,早期癒後相當差,截肢率幾乎高達百分之百,自一九七六年開始使用「新輔助性化學治療」,預後已大為提高。

根據臺灣骨肉癌關懷協會的統計資料,臺灣骨肉瘤的好發年齡介於10~25歲之間,男女比例分別是62%及38%。腫瘤好發的位置分別是:肩膀11%、13%骨盆腔、膝蓋下方21%、膝蓋上方41%,不同位置的手術難度和復原率也有差異。臺北榮民總醫院骨骼肌肉腫瘤治療暨研究中心主任吳博貴醫學博士強調,病人在常規治療之前若接受局部推拿,會造成復原較差的情況。

根據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的統計,美國每年診斷出約800~900例新的骨肉瘤病例,其中有一半是兒童和青少年。雖然大多數骨肉瘤發生在10~30歲的年齡群組中,但60歲以上的人群也有10%的發生率,約有2%發生在幼兒群組。

吳博貴醫學博士指出,骨肉瘤的形成與遺傳沒有關係,所以孩子患病父母不用感到自責,骨肉瘤的病患也不需擔心會影響下一代。目前已知的發生原因有3個:基因突變、由其他骨腫瘤轉變而來,以及致癌物接觸。如今醫療科技更為進步,目前標準的治療方法多以新輔助性化學治療後,再廣泛性切除腫瘤並進行肢體重建,再加上手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其中手術包括切除腫瘤及重建骨骼2個部分。

雖然骨肉瘤的發病率和復發率相較於其他癌症低,但高風險卻落在人的一生中最珍貴的時期,對於家庭和病患的學習成長影響深遠。現今骨肉瘤復原並不用截肢的機率頗高,若發病前有完整的保險保障,定能減輕家庭的壓力和負擔,更有信心的陪伴家人完成骨肉瘤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