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出發前應注意防檢疫事項:
(一)所有赴印尼旅客登機前毋需出示RT-PCR篩檢陰性證明。
(二)所有國籍旅客須備妥出發前14天以上之完整(兩劑) 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毋需出示疫苗接種證明之例外情形如下:
1. 18歲以下之未成年人。
2. 持外交或公務居留證者。
3. 倘因體質不適合或有慢性病等健康因素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者,須於印尼機場出示英文版或印尼文版之出發地公立醫院醫生診斷證明。
4. 持外交、公務簽證訪印之部長級官員或已簽訂旅遊走廊協議(Travel Corridor Agreement)之國家旅客。
隔離檢疫規定:
■所有國籍旅客抵達印尼機場時均須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7.5度者,須於機場自費採檢PCR,並於隔離飯店或個人居所等待機場PCR採檢結果為陰性始可解除隔離,期間不得與他人接觸。PCR篩檢結果為陽性者,視情況在飯店或個人住所隔離,重症者須入院治療。印尼移工、學生及印尼政府官員入住防疫旅館及篩檢之費用由印尼政府負擔,其他印尼籍人士及所有外國籍旅客需自費。
■體溫在37.5度以下之旅客之檢疫隔離規定如下:
1. 出發前至少14天已接種兩劑或三劑COVID-19疫苗者,可免檢疫隔離。
2. 因體質不適合或有慢性病等健康因素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者,須於印尼機場出示英文版或印尼文版之出發地公立醫院醫生診斷證明,可免檢疫隔離。
3.尚未接種疫苗或僅接種一劑疫苗者,入境後須檢疫隔離5天(5天4夜),並於隔離第4天進行第二次PCR篩檢,獲篩檢陰性者始可解除隔離。
4. 18歲以下未成年者及需要特別照護之人士,適用父母或照護者之隔離標準。
■完成檢疫隔離之旅客,仍應進行自我健康管理14天。
■印尼籍旅客倘於入境前未施打疫苗,其在入境隔離期間取得第二次PCR篩檢陰性證明後,可直接施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