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7月份新班
營造業工地主任四年32小時回訓課程班
須上滿32小時,始可換領執業證。
一、本會已取得內政部正式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四年回訓課程講習』。
二、參訓人員資格: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每逾四年,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回訓證明,始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三、講習時間:預定上課時間如下--週六1Q班--(額滿為止)
民國113年07月20日 AM08:30~12:30 PM13:20~17:20 計8小時
民國113年07月27日 AM08:30~12:30 PM13:20~17:20 計8小時
民國113年08月03日 AM08:30~12:30 PM13:20~17:20 計8小時
民國113年08月10日 AM08:30~12:30 PM13:20~17:20 計8小時
共計 32 小時
回訓成果評量測驗1小時(不含在講習時間內)
四、上課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86號3樓。
五、有意參加者,請先填寫報名表後傳真,以便安排講習梯次。
六、上課費用:每人學費4000元(含稅)+500元(換發執業證費用),共4500元。匯款戶名:財團法人台北市營造業權益促進基金會。銀行名稱:玉山銀行營業部(代碼:808)、帳號:0015-440-001059。
七、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2-23114501,23114503 傳真:02-23712163,02-23880018
報名表在「相關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