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疼痛科
- 名 词
- 医疗
- 类 别
- 诊疗科目
- 代 码
- 27
- 设科医院
- 二级以上
- 业务范围
- 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
三、 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执业医师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申请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暂不设立此项诊疗科目。
五、 医疗机构登记“疼痛科”诊疗科目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开展“疼痛科”诊疗 科目诊疗服务应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疼痛学分册)》、《 临床诊疗指南(疼痛学分册)》等为指导,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2. 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急性带状疱疹、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神经损伤后疼痛、中枢性疼痛、患肢痛、残端痛、糖尿病性神经痛、交感神经相关性疼痛、复杂的局部疼痛综合征等。
9. 麻醉咨询:手术前麻醉检查和准备,麻醉和手术后镇痛方案制定。
多是采用CT或C型臂X线影像介入治疗以下疾病:
1. 颈、腰椎间盘突出症。采用CT或数字显影C型臂介入下行颈、腰椎间盘突症的髓核化学溶解疗法、射频微创神经介入镇疼术、介入下臭氧治疗,可以对高位颈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颈源性头痛、对低位颈椎间盘突出引起的颈肩上肢症状进行有效的治疗、对有截瘫倾向的患者得到早期控制和治愈。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采用盘外、盘内髓核化学溶解术或盘内盘外联合溶解术、介入下射频靶点治疗、介入下脊神经后支射频治疗、后支酚甘油毁损治疗等,其治疗效果已经得到公认,远期效果甚至优于手术。
4. 带状疱疹疼痛和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采用持续性神经阻滞治疗控制疼痛和联合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治疗带状疱疹的剧烈疼痛,并能降低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的发生率。采用影像介入下神经毁损治疗对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进行有效控制。
5. 脉管炎、雷诺氏病等交感神经相关性疾病。采用CT影像介入下行交感神经阻滞或毁损治疗控制或改善疼痛。
并不是我们一感觉到疼痛就要到医院看病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看医生呢?主要是以下四种情况出现时才需要到医院的:
2 疼痛的性质、规律发生变化
4 了解治疗方法上的新进展
根据《医疗机构设置疼痛科基本要求》的规定,设备模块将包含该要求中的所有设备,在中心筹建过程中,设备的具体配备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设备清单:
a 基本设备
2、监测设备:多功能生命监测仪;
3、治疗器具与设备:经皮神经肌电刺激仪、经皮热电除痛仪、超短波治疗气户离子透入治疗仪、神灯、镇痛注射包、硬膜外腔置管包、硬膜外腔穿剌包;
4、牵引及固定设备:床头牵引器、颈围、腰围。
b 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神经射频治疗系统、激光治疗系统、德国卡特臭氧治疗系统以及其它疼痛治疗设备。
2)人员配置要求:
b 人员组成
1、门诊人员:医师 1—2 人,护士 3-5人;
2、按病床与门诊工作量配备医生与护理人员,医师与病床比为 1:4,护士与病床比为 1:10。
3)医疗用房:
a 门诊:具备诊室、治疗室。
b 病房
1、治疗室:同门诊治疗室;
2、配置间:8—12 平方米,内设药橱、摆药桌(或台);
3、物理理疗室:12—15平方米,内置常用理疗设备。
由院方抽调疼痛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