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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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24年4月24日,大熊猫花花任成都文旅荣誉局长。 [9]
中文名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所属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成都市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电旅游活动制定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合作及国际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文化广电旅游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天府文化传承发展;指导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广电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九)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
(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一)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1]

内设机构

播报
编辑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目标绩效、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政务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史志编纂和一般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主任:敬晓燕;副主任:陈 勇 付 佳
战略规划处
(政策法规处)
负责重要政策调研、拟订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策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旅游名城、国际音乐之都规划的实施;牵头负责并指导重大规划、项目、活动以及重大设施等的文旅植入;组织起草有关文化、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统筹机关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事务;指导、监督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处 长:郭德刚;副处长:梁 恒 王如桦
艺术处
(文化传承发展处)
负责拟订全市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建设,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统筹实施“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重点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以及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品种、优秀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以川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处长:张德才;副处长:蒋明睿 李志权
公共服务处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处 长:杨晓泉;副处长:赵春美 李 汨
文旅产业处
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及投融资、招商项目建设,统筹建立项目库;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群建设;指导全市文化旅游重大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具有文化旅游特色潜力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协调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承担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邓祖建;副处长:赵玉辉 王红春 薛继业
音乐影视产业处
负责拟订全市音乐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音乐影视产业发展项目评审、引进、推介、宣传等;负责推进音乐影视产业品牌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音乐影视活动;承担市音乐影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王丽祥;副处长:唐中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和名录建立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创新发展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传节的筹办工作。
处长:张 擎;副处长:刘 杰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文物安全处)
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及成果应用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考古项目计划及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申报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处长:邓先富;副处长:赵媛媛 王 林
博物馆处
(社会文物处)
推动全市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博物馆安全工作,承担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协调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开展博物馆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承担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和文物鉴定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文物拍卖工作。
处长:李霄龙;副处长:张 军
媒体融合发展处
(传输管理处)
组织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户户通”工程、广播电视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负责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站的管理;指导各区(市)县广播电视发射台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监督落实;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
处长:高炳军;副处长:曲丽军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传媒机构管理处)
指导全市重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监督管理;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监督管理;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管理;承担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网络视听等广播电视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处长:狄 晖;副处长:周 舸
资源开发处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料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实施;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质量等级评定等有关工作;协调监督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旅游发展。
处长:刘 海;副处长:张红霞 熊 虎
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行业监管;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和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广电旅游大数据建设、旅游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旅游住宿业的指导、评定、复核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做好社会旅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游社;牵头负责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处理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导游培训等相关工作。
处长:杨 健;副处长:杨晓玲 龚小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
承担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市本级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办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广电和旅游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负责管理对外及对港澳台大型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旅游贸易工作;指导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
处长:周海波;副处长:李 丹 吴 宁
科技宣传处
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科技工作及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国内重大文化广电旅游营销、节庆活动和媒体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系统重大宣传活动;牵头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期刊等工作。
处 长:孙宝安;副处长:郝晓燕
财务处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统计工作。
处长:骆 阳;副处长:李 泉 冉 丽
审计处
负责拟订本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指导、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项目招标比选工作监督;负责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处长:于 芳
人事处
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本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艺术、美术、图书资料、文博博物、群众文化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专家管理工作。
处长:夏 凛;副处长:翟宗才 莫 兰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处 长:明琼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正处级):胡娅丽 [2]

直属单位

播报
编辑
成都市川剧研究院
负责川剧艺术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组织创作、排演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川剧艺术作品及剧(节)目;承担文化惠民、送文化下乡等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组织策划各类川剧艺术作品展览及对外文化交流与传播。
成都市京剧研究院
负责京剧艺术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承担公益性剧节目的创作与展演;开展京剧艺术的传播与艺术交流活动。
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
贯彻执行《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党的艺术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养文化艺术学历教育专门人才;承担文化系统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成都市实验艺术团,使其成为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实习基地,教育科研基地、对外交流和演出基地。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
成都市文化馆
指导和协调全市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基层文化馆(中心、站)建设中运行、管理及队伍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全市基层文化馆(中心、站)业务目标管理和考核。辅导、培训全市群众文艺骨干;指导全市农村、社区和企事业队伍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群众文化创作、展览、交流和演出活动;开展全市群众文化的调查研究工作。
成都图书馆
负责收集、整理、保存书刊资料,提供信息和文献服务,开展图书馆业务培训,为广大读者和人民群众提供图书阅读等公共文化服务。
成都画院(成都美术馆)
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以画院(美术馆)为中心,联系和团结广大专业和业余美术工作者,从事创作,举办展览,进行观摩,交流经验,出版作品,培养接班人等。开展艺术品收藏、艺术展览和交流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成都文物考古研究中心)
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我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门类最齐的考古科研单位之一,在四川乃至西南地区文物考古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中都享有较高知名度。拥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田野考古团体领队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一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2014年被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5年9月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本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文物考古发掘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古建筑的保护、研究、勘查、规划、设计等。
成都博物馆
成都博物馆是成都市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博物馆,已有五十余年的历史。1958年,成都市地志博物馆筹备委员会成立; 1974年,成都市文物管理处建立;1982年,成都市整合相关文物管理机构组建成都市博物馆, 馆址在成都市东风路大慈寺,1984年正式对外开放;2009年,成都博物馆新馆奠基;2016年6月,成都博物馆新馆建成并开放。成都博物馆位于成都市天府广场西侧,毗邻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美术馆、四川科技馆,占地面积约17亩,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内部空间划分为公共活动 区、展陈区、文物库区、办公区等。主体建筑分为南楼和北楼:南楼地上主要为行政区,地下为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北楼主要为展示区,首层为大厅、放映 厅、一号临展厅,地下一层为二、三号临展厅,地上二层至三层为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古代篇,四层为近世篇和民俗篇,五层为中国皮影木偶展,总展陈面积 14000平方米,展线长度1500米。成都博物馆常设展览有《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影舞万象·偶戏大千——中国皮影木偶展》,并将不断推出高水平临展、特展。成都博物馆主要通过文物征集、保护、研究和展示工作,向公众传播成都历史文化,努力为城市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金沙遗址博物馆
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于2004年底立项建设,2007年4月16日正式对外开放。金沙遗址博物馆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由遗迹馆、陈列馆、游客中心、文化保护与修复中心、金沙剧场、园林区等组成,是一座集教育、研究、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博物馆,并成为代表成都悠久历史的标识性景观。2006年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杜甫草堂博物馆
负责杜甫草堂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及陈列宣传、旅游服务,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济活动。从事书法、绘画艺术品的收藏、研究、交流;开展书法、绘画艺术的各项学术活动、展览活动及艺术培训活动。
武侯祠博物馆
合理利用三国文化资源,特别是武侯祠文博资源,根据专业博物馆的性质、任务、方针,积极开展业务活动,不断充实馆藏文物、资料。
永陵博物馆
负责永陵博物馆馆内文物的保护、维修、宣传工作。
成都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成都市版权事务中心)
承担涉外文化艺术品、资料的设计、出版、制作、订购工作,组织、承办国内外文化艺术团体及个人出、入国(境)进行商业演出、展览工作;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民间文艺艺术交流。
成都市文物信息中心
负责收集、整理、利用与文物、博物馆事业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建立、管理、维护文物资料信息库;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方案的咨询和评审工作;承担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有关的专题调查、咨询和培训工作。
成都市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负责转企改制院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转企改制院团改制前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成都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创作歌舞、音乐、话剧、杂技等各类舞台艺术作品;策划各类演出活动;舞美、道具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国内外各类文艺、文化作品的引进、推广等。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区(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或区域性重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违法案件,跨区(市)县重大案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违法事件;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受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全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
成都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质量的监测;负责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节目进行内容监测和舆情分析;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区市县)播出的广告进行监测;负责对全域成都内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涉蓉侵权盗版、扫黄打非等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公益电影放映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监测技术人员培训以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监测任务。 [3]

现任领导

播报
编辑
局长:邱伟 [10]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李川 [7]
巡视员:陈立志、王晓虹、段海明 [4]
副局长:林锦泉、黄大超、李天昊、王健、郭骥 [8]
副局长,兼任成都市文物局专职副局长:张学文 [5]
荣誉局长:大熊猫花花 [9]

所获荣誉

播报
编辑
2020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并予以通报表扬。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