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遭捲進整經機身亡 工廠只願賠20萬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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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遭捲進整經機身亡 工廠只願賠20萬 (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徐姓紡織廠工人前年整理紗線時,遭到整經機捲入夾死,廠方認為徐女有過失,只願陪20萬元,家屬不滿,提起民事損害賠償,高等法院判定雙方均有過失,日前判賠88萬6843元,部分確定、部分可上訴。
 
徐女前年9月間操作整經機,發現紗線不平應調整,在未停機的情況下,靠近盤頭整線,詎料衣服太大件又未套上工作圍裙,遭到機器捲入,徐女因而整個人被扯入整經機內,慘遭捲死。
工廠認為徐女未停機也沒穿工作圍裙就上前整線,又關掉「電子斷電系統安全裝置(安全電眼)」,才會造成本件職災事故,顯有過失,扣到職災身故補償金168萬5250萬元後,僅願賠償20萬元;但家屬無法接受,質疑工廠未進行職前訓練、也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裝設相關防護設備,興訟求償。
 
高院審理發現,徐女雖然在工廠工作了27年,但證人均指稱工廠未對員工進行整經機的職前訓練,也未提供工作圍裙,僅讓員工穿便服上班,顯然未盡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法定義務,最終導致徐女身亡,有因果關係。
 
但高院也認為,整經機有安全電眼,機器只要感應到有異物侵入,就會馬上停止作業,徐女明知有此安全裝置,卻仍關閉,才會導致身體連同衣服遭捲入整經機的意外,亦有過失。
 
高院審酌雙方的過失情節,判定各需負一半的責任,最後決定判賠醫藥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共88萬68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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