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國內線航班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未領有身分證者(如孩童),可持戶口名簿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或附有照片之效期內學生證等文件搭機。
各類優惠票(嬰兒票、兒童票、敬老票、愛心票、愛心陪同票)皆須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如經查驗身分不符、無效證件或未帶證件者,將補收票價差額。
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 60 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 30 分鐘辦妥報到手續。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
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合計不超過 7 公斤,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 56x36x23 公分,超過上述限制者,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 10 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 10 公斤),商務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 20 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 20 公斤),超過時航空公司得另外收費。
搭乘班機時請參考各航空公司相關搭乘規定及公告禁帶之物品相關規定,國內航空皆無提供餐食服務。
行前如遇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扣除已支付費用後再退費之權利。
搭乘班機時請參考各航空公司相關搭乘規定及公告禁帶之物品相關規定,國內航空皆無提供餐食服務。
團體票無法預先劃位,亦無法指定走到或窗位,座位安排係由航空公司調度,同行者不一定能相鄰,敬請見諒。
取消訂單,將收取所有實際產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