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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了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外,也可以在5/3前利用車牌號碼、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是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等,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若稅額為3萬元以下者,可在5/3以前到4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到便利商店櫃台繳納。
稅捐處表示,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5/30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不過,歸戶案件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