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國慶演說提選後邀在野尋共識,藍白:真有誠意隨時都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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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蔡總統的與在野陣營會商提議,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在過去7年半裡,朝野原本有非常多機會可以一起共商國是,但民進黨總仗著完全執政的優勢,漠視民意、傲慢濫權。
(中央社)總統蔡英文任內最後一次國慶演說,府方說明聚焦三大重點,包括台灣在協力區域安全穩定上的再保證;再次揭櫫「和平是兩岸的唯一選項」,以「維持現狀」作為各方的最大公約數;「朝野對內競爭,對外團結一致」,會是重中之重。
副總統賴清德正競選下屆總統大選,府方人士也透露,蔡總統這次的國慶講話,包括總體政策圖像、後續要推進的政策方針以及選後邀在野黨會商,都有和副總統討論過。
蔡總統昨(10)日以「自信沉穩、國家前進,讓世界因台灣而更好」為題發表國慶演說,這是蔡總統任內最後一次的雙十慶典。
府方人士表示,蔡總統今年國慶講話,在區域與兩岸事務上有3個主要的重點,包括,一、對台灣在協力區域安全穩定上的再保證;二、兩岸關係上,蔡總統再次揭櫫「和平是兩岸的唯一選項」,以「維持現狀」作為各方的最大公約數,就是確保和平的關鍵之鑰;三、台灣要得到國際社會的信任與支持,「朝野對內競爭,對外團結一致」,會是重中之重。
府方人士說,台海區域的「維持現狀」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立場;全球都體認到台海的和平穩定,是國際社會安全與繁榮不可或缺要素,任何一方都不能片面改變現狀;兩岸分歧須透過和平方式解決。
他說,蔡總統代表國家,再次宣示台灣將與國際社會協力,也再次說明台灣將在地緣戰略、全球民主發展,或國際供應鏈體系,持續扮演最可靠、最有效率、最安全的合作夥伴。這不只是她個人多年來實踐的承諾,更是台灣向世界的再保證,而這也是台灣未來持續前進、發展,並獲得國際繼續支持的發展軌道。
府方人士指出,蔡總統清楚勾勒出兩岸的互動之道:就是「以台灣的民意共識為基礎,以對等尊嚴為前提,以民主對話為程序,以維持現狀為核心,與北京當局發展雙方可接受的互動基礎,以及和平共存之道」。這個立場,既站穩台灣自由民主的底線,也明確地承擔穩定區域的責任。
府方人士說,總統昨日特別向在野黨喊話,在選舉的競爭過後,可以放下激情,台灣內部可以尋求更大的共識,眾志成城,對外團結一致。
對於選在選後才邀集在野黨討論,府方人士說,一方面讓選舉激情冷卻,也可以在最新民意基礎上,對內眾志成城,對外尋求共識,等選後大家冷靜下來後,共謀國家下一步。
國民黨:民進黨真有誠意隨時可做;民眾黨:團結取代對立不分選前選後
(中央社)總統蔡英文昨日指出,在選舉競爭過後可尋求更大共識。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回應,民進黨政府真有誠意舉辦對話,隨時都可以做;柯辦發言人陳智菡表示,以團結取代對立,不用分選前選後。
蔡總統昨日上午發表任期內最後一次國慶演說時指出,「衷心期盼,在選舉的競爭過後,我們可以放下激情,台灣內部可以尋求更大的共識」;府方人士表示,蔡總統的國慶講話,包括總體政策圖像、後續要推進的政策方針及選後邀在野黨會商,都有和副總統賴清德討論過。
對於蔡總統的與在野陣營會商提議,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在過去7年半裡,朝野原本有非常多機會可以一起共商國是,但民進黨總仗著完全執政的優勢,漠視民意、傲慢濫權。
楊智伃指出,像是新北市長侯友宜剛就任之初,就曾當著蔡總統的面拜託地方建設,卻未有任何下文;又例如大法官的提名,在野人士也提過諸多意見,也從未見執政黨有採納雅量。
楊智伃說明,如今到任期最後半年,卻突然拋出朝野對談議題,很難不讓人聯想,是不是選舉技倆,若民進黨政府真有誠意舉辦對話,隨時都可以做;若真要辦,國民黨很樂意備妥資料,派員向蔡總統說明這7年的民怨與施政弊端,以及務實穩健的改進解方。
柯辦發言人陳智菡回應表示,民眾黨主席、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有感民進黨執政多年後,朝野對立嚴重、無法溝通協商,早就提出他執政後,將就國家重大議題召開「國是會議」主張,9日也在國政記者會宣示,柯陣營樂見府方跟進。
陳智菡指出,以團結取代對立,其實不用分選前、選後,蔡總統任期還有7個多月,不應再蹉跎;選後柯文哲若執政,也會言出必行,召集國是會議,結合朝野力量,創造共融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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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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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113年5月首次申報,新制概念、放寬措施及關鍵字一次看!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即將於113年5月首次申報。受控外國企業(CFC)是什麼?CFC制度實施前後的稅負效果為何?本文將帶大家一次看懂CFC制度!
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分別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113年5月首次申報,其實CFC制度已在國外實施多年,其立意是防杜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境外低稅負區(如開曼群島)的受控外國企業規避我國所得稅負,藉此保障整體國民的權益。
受控外國公司(CFC)是什麼?
首先讓我們來說文解字,CFC是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的縮寫,中文是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代表受控,包括透過股權或實質控制,Foreign指低稅負的外國,最後一個
Company代表企業,包含公司、獨資及合夥組織。結合CFC這3個英文字,是指個人或營利事業對低稅負區的關係企業具有控制能力,這家低稅負區關係企業就是CFC。
CFC制度實施前後營利事業及個人的稅負效果為何?
●營利事業部分
●個人部分
CFC定義、納稅主體、豁免規定:CFC制度三大關鍵字一次看懂
大家不用太緊張,並不是每個個人或每家營利事業都會適用CFC制度,以下從不同的股東身分,簡要說明哪些人、哪些營利事業會適用這個制度:
- 營利事業部分:適用於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如果它在境外低稅負區(例如開曼群島)設立關係企業,且這家營利事業及它的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或對這家關係企業具有控制力,這家位於開曼群島的關係企業就是營利事業的CFC。營利事業應就這家CFC當年度盈餘,按直接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投資收益,並計入同年度所得額課稅。
- 個人部分:除符合剛剛提到的持股比率、境外低稅負區關係企業的條件外,還多加一個條件,個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當年度12月31日合計直接持有CFC的股份或資本額達10%,才需要按其直接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計算海外營利所得,與其他海外所得合計100萬元以上,才須計入個人同年度的基本所得額,且基本所得額扣除112年度扣除額670萬元後,按20%計算基本稅額,如果超過綜合所得稅繳稅金額,表示繳不夠,就須繳納差額稅款。
- 此外,我們在CFC制度還訂有豁免規定,如果CFC有實質營運活動或CFC當年度盈餘微小(微量門檻),就免依CFC制度計算CFC所得。
- 豁免1規定:CFC實質營運活動
CFC在設立登記地有固定營業場所,且僱用員工在當地實際經營業務;同時,CFC當年度消極性收入(如投資收益、股利、利息、權利金等)占總收入比率低於10%。只要CFC符合上述所有條件,免依CFC制度計算所得課稅。 - 豁免2規定:CFC當年度盈餘在700萬元以下
個別CFC當年度盈餘在700萬元以下也可豁免,但為了避免營利事業或個人設立多家CFC分散當年度盈餘來適用這個豁免門檻,又訂了防弊規定,即營利事業或個人(個人部分包含與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直接持股且沒有實質營運活動的全部CFC當年度盈餘或虧損,即「正負相抵」合計在700萬元以下,免依CFC制度計算所得課稅。
- 豁免1規定:CFC實質營運活動
營利事業或個人居住者如果在低稅負區設立關係企業,且對它有控制權,無論CFC是否符合豁免規定,都要在今(113)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依規定格式填報CFC相關書表及檢附證明文件,一方面可檢測自己有沒有CFC課稅問題,另一方面也可確保正確誠實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喔!
CFC新制上路,首次申報放寬措施!
為讓制度運作順利,去年度12月底財政部也修正了部分CFC制度執行細節,包括調整微量豁免門檻之防止濫用規定、對非低稅負區轉投資事業決議分配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數額提供免列CFC當年度盈餘加計項目之過渡措施、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FVPL)評價損益得選擇延後至實現時計算損益,提供首次申報的放寬措施如下:
第一項「微量豁免門檻之防止濫用規定」指上圖CFC豁免2規定中判斷全部CFC當年度盈餘合計是否逾700萬元之計算範圍,僅考慮納稅義務人直接持有股權且不具實質營運活動之CFC當年度盈餘合計數。
第二項CFC獲配源自非低稅負區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事業於113年3月31日前決議分配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數額,免列分配年度CFC當年度盈餘加計項目,惟於所得稅申報期限內(113年5月31日前),應提示足資證明該盈餘分配之文件。
第三項放寛納稅義務人得選擇CFC當年度盈餘排除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FVPL)評價損益,俟處分或重分類時以實現數計入CFC當年度盈餘,但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得變更。
CFC首次申報,你準備好了嗎?
今年是CFC制度實施後的首次所得稅申報,呼籲大家多多使用網路或手機報稅,不只省時、方便,還能減少民眾到國稅局的交通時間及等待時間。另外也提醒大家,務必在所得稅申報前先檢視個人或營利事業是否適用CFC制度,如果適用,就應於申報時依規定格式揭露CFC相關資訊及檢附文件;如果對於申報文件的準備有所疑問,也可以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反避稅專區(https://www.dot.gov.tw/htmlList/ch_389)查詢,或透過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00-321了解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