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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06:00:00

荃灣石棺藏屍案 證人小草作供 被告案發前3個月商討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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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Dan6石棺藏屍案昨續審,死者張萬里的未婚妻及與3名被告同住的女子「小草」何菱瑜先後作供,其中死者的未婚妻透露,張曾向她透露與首被告合營一間公司,推介客人到財務機構借貸,從中收取佣金,其後張與她計劃置業,故欲取回投資的500萬元,張失蹤後,她曾與首被告聯絡,但對方著她不要報警。小草作供則提及,早於2015年底,被告已討論要殺張萬里。

3名被告包括首被告曾祥欣(27歲)、次被告劉錫豪(22歲)及第三被告張善恒(2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DAN6」9樓一個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首名出庭作供的是張的未婚妻郭琪恩,她憶述,2009年認識張萬里(又名「阿J」),並成為情侶,2012年起同居。剛相識時,張全職炒股,之後轉職電訊公司,交往期間,她聽聞張與曾祥欣有生意來往,並投資500萬元與曾合營公司,推介客人到財務機構借貸,從中收取佣金;其後她與張計劃置業,在案發前數日更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郭琪恩又說,於2016年3月4日最後一次見張,對方透露會見工及與曾祥欣會面取回500萬元,用作置業及投資。


張失聯後,她透過電腦紀錄發現張最後於荃灣出現,並在平板電腦找到曾祥欣的電話,她於3月6日至8日3次與曾祥欣通話,對方承認曾與張見面,但張未能取得該500萬元本票便離開,曾祥欣又要求郭取回本票及數次要求她不要報警。郭琪恩因本票寫上張萬里姓名,她即使取得本票亦不能領取款項為由拒絕取票,並就張失蹤報警。對於案發後,郭未有向警方提及曾祥欣叫她不要報警一事,郭解釋,因當時已報警,認為毋須再提及此事。


案發時身處現場、現年20歲「小草」何菱瑜,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她稱,於內地出生,約2至3歲來港,學歷至中五,現時無業。在2014年佔領運動中,與曾祥欣相識,其後曾以月薪8,000元受僱於曾任秘書,主要工作為組織「There」作會議記錄,組織會開會討論販毒等犯罪活動,15年約10月與男友及家人鬧翻,搬入Dan6的單位與眾被告同住。


她憶述,眾被告在2015年底的「There」會議,曾討論要殺張萬里,首被告提及「殺咗阿J會有3,000萬美金」,但她以為是講笑,故無記下會議記錄。案發當日,她與男友約會後,在早上9時返回涉案單位,當時首及第三被告正用電腦,第二被告正睡覺;她問及首被告做甚麼,對方表示找地方殺阿J及埋葬,其後首被告再提到殺人可得3,000萬美元;更提及使用哥羅芳焗暈張,及將酒精打入其身上佯裝喝醉酒。其後,首被告問她棄屍地點,小草稱隨口答「大嶼山」。控方今日會繼續盤問何菱瑜,之後由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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