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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屆期逾6個月恐被吊銷牌照 留意至少有5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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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車主會投保汽機車強制險,因應強制車險新增規定,若車主強制車險保單到期後超過6個月仍未投保,車輛牌照將被註銷。金管會16日表示,因應到期6個月後還不投保強制車險,恐會被吊銷牌照,因此會再新增一次通知,也就是在第五個月也會通知一次,等於民眾至少會收到5次通知。

金管會表示,依強制車險規定,車主投保後若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或車內乘客傷害或死亡,可在法定給付範圍內,也就是每一人死亡給付200萬元、失能最高給付200萬元及傷害醫療最高給付20萬元,移轉應負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經濟負擔。

但依照強制車險第49條規定,車主如果沒有投保,或是保單屆滿前沒有續約,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以罰鍰,且若保單屆期超過6個月仍未投保,依第51條之1規定,車輛牌照將被註銷,金管會提醒車主記得投保,並維持有效性。

金管會指出,為避免民眾忘記投保致導致保險空窗期,已請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並在保險到期後仍未投保的車主,在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至少再做2次重新投保通知。另針對保險到期後第2個月及第5個月仍未投保者,保險局及交通部公路局會共同具名,再次寄送提醒投保通知,透過5次通知來提醒尚未投保車主投保。

保險局表示,吊銷牌照只是處罰的方法,重點是要提醒車主屆期記得投保。以前會有4次通知,現在改為5次通知。第一次是保單屆滿前30天內,由保險公司通知,第二、三次是也是會由保險公司在保單屆滿後通知2次,第四次是保單到期後第2個月是金管會通知,第五次就是在第5個月金管會再次通知。

此外,自去年11月底開始,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投保強制車險,據金管會統計,至9月底有效保單已有9萬5,272件,新車全面要投保,舊車則有兩年的緩衝期,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記得趕緊投保。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保險公司的強制車險通知,是依照民眾投保時留存的地址、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寄發續保及重新投保通知,如果聯絡資訊有異動,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變更,避免沒收到提醒投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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