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創意產業的定位與策略(上) ——社會功能與市場化(文:何順文) (09:00) - 20220525 - 文摘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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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化創意產業的定位與策略(上) ——社會功能與市場化(文:何順文) (09:00)

香港文創產業近年發展迅速,機遇處處潛力龐大,但在多方面仍存在誤區與挑戰。本文探討有關定義、文化功能、香港文化特點優勢、政府近年文創政策、產業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包括扶助微創業、文創園區與產品、本土文化輸出)、「十四五」規劃與大灣區契機、學校教育角色等。文章分析港府所需的宏觀政策,建議政府拆局鬆綁、修訂規章、提升軟件、多做文創推廣,確保自由創作空間與構建文創社會氛圍,特別是對文創創客的扶助。筆者亦建議政府與各界審時度勢,冀在共同努力下發揮香港原有優勢基礎,充分運用好藝術科技與歷史性的機遇,使香港的文創發展開啟新里程。

區分文化事業及文創產業

近幾年香港出現不少所謂文創活動、商品與園區,好像很多事物都與「文創」沾上關係,坊間掀起文創熱潮。在討論具體推動文化創意(文創)產業(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政策前,筆者嘗試先釐清文化、藝術、創意及產業的定義及其之間關係,以減少誤解與混亂。「文化」一詞,廣義指社會內人民共存接受的價值觀、信仰、生活方式、習俗與藝術等;狹義主要指藝術(或稱文藝),而文藝大多涉及創意或創新,但不一定含高科技或具產業價值。

嚴格來說,我們要區分着重社群教化、需政府補助的「文化事業」,與市場化、具經濟產值的「文化創意產業」。台灣文創政策研究員劉新圓曾說,「文化產業」、「創意產業」或「文創產業」(三者一般被互通使用),就是指利用文化創意和精神訴求來創造財富的產業。文創最主要元素就是文化,表達內涵主要為了引起受眾心智反應與共鳴,藉此達成溝通表達的目標,是精神生活和美學素養上的追求,超越實用價值。換句話說,文創就是以文藝表達為主,而非所有跟生活有關的範圍都能納入,因此不能太廣泛缺焦。

文化創意的重要性與社會功能

人民在物質生活水平提升後,會進一步追求精神層面的滿足感。作為國際都會樞紐,香港極需更多文創發展,以提升整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文創在個人、社會與經濟有不同的內在及工具價值,內在價值除可作自我表達獲得喜悅,讓人們多了解自己和他人想法感受,也能豐富滋潤我們的精神生活。文創的工具價值在提升人民素養、社會團結和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文化代表一地的靈魂,其體現往往是最能觸動人心的軟實力。在一些歐洲國家,資助文藝是政府責任,觀賞文藝被視為公民責任。

香港一向較忽視歷史文物與文化底蘊。文化可構成一個城市的生活風格與身分定位,港人要思考如何令香港這個中西融合的城市有其文化特色、個性和韻味,這要有她自己的文藝創作、古蹟記憶和文化信念價值;但文化建設不是短線見效,其效應需長時間持續醞釀與沉澱。

很多人都同意文藝能讓人民生活更美好,也承認商品化、市場化的文創產業可令藝術膚淺化,但同時亦是一個帶來更多人欣賞和逐漸提升鑑賞力的途徑。文藝按傳統主要是令藝術家自我表達及獲得喜悅,當產業化後就要更注視滿足受眾喜好,因此要找到好的平衡點。事實上,文化產業與教育產業一樣,本來就有爭議性與矛盾特質,文藝不可能完全產業化或商品化。筆者相信政府積極推動文創產業時,不會改變既有的民間文藝補助政策,否則會對文創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香港文化優勢與經濟轉型

長期以來不少人對香港文藝發展的觀感並不正面或全面,他們認為較蓬勃的如影視和文物拍賣等行業都只與商業賺錢有關,而文化層面在政府議程與預算上一向不受重視,故視香港為「文化沙漠」。

筆者覺得這些看法偏頗落後,忽視了香港一直有的獨特嶺南文化「獅子山精神」,及回歸後在文化活動發展的努力和成果。例如硬件方面,政府花數百億元建造、佔地40公頃的西九文化區,及其他重點場館(包括大館與東九文化中心);軟件方面如舉辦大量高水平國際化文藝盛事(例如香港藝術節、國際電影節),加上資助藝團及藝術家發展、引進國際一線畫廊及文物拍賣行等。

香港一直有中西薈萃優勢及廣泛國際脈絡,在自由開放氛圍中人才輩出,產生很多優秀文創作品,令更多大眾喜愛文化藝術。經長時間醞釀與發酵,現時可算是文化發展的初成熟期,再適當結合文創與營商,可不斷向社區深化,使各區有不同文化特色。

除政府補助的文藝活動外,香港文創產業在1970至1990年代發展蓬勃,例如電影、武俠小說、流行曲盛極一時,領先世界華人地區。回歸後這些行業雖停滯不前,政府仍不斷增加對文藝領域的公共開支(但相對創科發展仍差很遠);除了早於2000年成立文化委員會,藝發局也提出「創意產業」概念,到2002年貿發局發表首份有關香港創意產業的報告,估計當時有約9萬名從業員,產出約佔GDP(本地生產總值)2%。2003年港府按《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跟從英國界定11個創意行業,估計就業人數逾17萬,產出佔GDP約4%。

2005年港府將「創意產業」改稱為「文化及創意產業」,以加強文化內涵,行業組別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品、古董、設計、文化教育及服務、檔案保存和博物館服務、電影及錄像和音樂、表演藝術、出版、娛樂、互動媒體與電腦遊戲、電視及廣播。

2009年政府提出「香港六大優勢產業」的說法, 並指出「文化及創意產業」為其中之一,以促進香港經濟轉型並提供新的經濟增長點。同年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成立「創意香港」辦公室,並設立3億元「創意智優計劃」推動創意產業,但發展一直緩慢,成效不彰。到2015年政府又重提「創意產業」,這與「文化及創意產業」一詞造成一些混淆。

缺整全政策推動發展

影視業雖在香港回歸後顯得較低沉,但近年整個文創產業漸成為香港經濟高增值及多元發展的重要動力。政府數據顯示,在2018年文創產業從業員有21萬人,佔總就業人口的5.6%,增加價值達1178億元,佔GDP的4.4%。2020年,香港有超過4萬間文創企業,產業的增加價值由2009年約633億元,倍增至2019年約1293億元。但畢竟與日韓台等地比較,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明顯較落後,應仍有很大發展潛力和增長空間。香港應該反思如何提升其文化效益、文創收入與文化軟實力。

從2015年起,每年特區政府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均有提及創意產業,可惜至今仍未有一整全政策推動產業發展,漸變無為;資源投入仍遠不足,也不夠專業。林鄭月娥2017年上任特首後,幾年來只着重大幅投資創科,在文創方面的投入明顯較少,更少談及資助文藝創客。林鄭在2021年10月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主動對接中央「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冀保自由創作空間  扶助小戶創客

目前的民政局主管文化藝術,商經局主管電影及創意產業,古蹟保育屬發展局,文藝教育屬教育局,時裝及出版等範疇由其他不同政策部門主管。為避免政出多門,林鄭重拾上屆政府的初心,建議下屆政府拆局,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加強文創政策統籌與協調。

筆者同意香港確有必要從管治架構重組入手,令文化相關政策與資源融合,聚焦不再分散,為未來文化事業與文創產業尋求新出路;也期望新局能拆牆鬆綁、修改規章,提升軟件而非只着眼基建硬件,多做文創推廣,確保自由創作空間與構建文創社會氛圍,特別是對小戶文創創客的扶助。未來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宜由政策專家而非通才政務官出任。現屆政府在餘下任期應做好準備,例如與立法會和業界做好前期諮詢。

(作者按:內容只代表個人意見)

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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