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通天梯溜後意外 傷者入稟向電梯承辦商索償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81016

朗豪坊通天梯溜後意外 傷者入稟向電梯承辦商索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16 15:58

最後更新: 2018/10/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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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坊通天梯溜後意外,傷者入稟向電梯承辦商索償。(資料圖片)

朗豪坊「通天梯」去年3月運作期間突然溜後,導致18人受傷,今再有一名傷者入稟區域法院,向電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奧的師的工程人員盧國林,追討其因意外受傷而導致的損失賠償,惟入稟狀中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原告為馬少文(音譯),首被告為註冊電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早前已在裁判法院承認4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控罪,被罰款32萬元;次被告盧國林亦已承認同一控罪,被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