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002號公告-有關檢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之說明
公告時間:2024-05-15
公告單位:學產辦公室
件別:急件
公告日期:民國113年5月15日 公告文號:朝陽(學產)字第113002號 一、本申請表之證明文件其中一項需備妥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有關檢附文件之說明如下。 二、今年5月為報稅期間,為使各校及申請者有緩衝期,113年6月11日後寄達(以郵戳為憑,含當日)本校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之申請資料,需檢附【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如未檢附該年度,則將予以退件方式處理。 謹此謝謝大家的費心及配合! 朝陽科技大學學產基金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