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召妓教師遲一日回港 校方調查 - 20240515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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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召妓教師遲一日回港 校方調查

【明報專訊】網傳一名中學男教師參加教育局主辦的內地考察團時疑因召妓被捕,局方前晚回覆查詢時指上周局方武漢考察團,一名團員「無法隨團回港」。涉事的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張煊昌中學昨深夜回覆本報,該教師周日上午已返抵香港,校方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換言之返港時間較原定日程遲一天。本報昨另獲悉,該教師由教育局人員陪同返港。至於他曾否因召妓被捕、為何未隨團返港,教育局及校方未有正面回覆。

網上討論區「連登」上周六有帖文稱,張煊昌中學一名男教師在教育局武漢考察團,疑因嫖妓被公安拘捕,事件連日掀討論。張煊昌中學昨向本報表示非常重視事件,已向法團校董會匯報並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校方亦正與教育局緊密聯繫,了解及處理事件,現階段不便進一步回應。昨日網上流傳校方前日(13日)發出的通告,當中指該教師提交報告稱網傳資訊「並非真實的陳述」。

消息指教局人員陪同回港

教育局周一回覆表示,上周三至六舉辦武漢新入職教師內地學習團,一名團員「無法隨團回港」,會嚴肅處理個案。本報昨再查詢原因,局方未有回應。

有自稱校方知情人士昨向本報稱,該教師光顧當地足療店時被公安帶走,「只是協助調查」。他又稱,該教師周日已在教育局人員陪同下返港,即較學習團回程日僅遲一天;說法與本報另外接獲的消息脗合。他又指網傳教師因召妓被「行政拘留」14天的說法失實,批評教育局及涉事中學未迅速為教師澄清,並不公道。

議員:嫖妓與否 赴娛樂場觀感差

翻查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列明「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內地學習團屬專業培訓,參與教師前往按摩店等娛樂場所消遣,肯定予人不良觀感,有損教師專業形象;不論教師有否嫖娼,如因置身娛樂場所而無法隨團返港,無疑是自招嫌疑、百辭莫辯,相信教育局會按《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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