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明全面解除 6情境建議配戴
2024/05/18 05:30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原規定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配戴口罩,但疾管署公告相關規定自五月十九日停止適用,調整為醫療照護機構「建議」配戴口罩,若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相關症狀、過去一週曾與患者接觸、本身具有重症風險、探視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者、其他特殊情況下,仍建議配戴口罩。
有呼吸道傳染病
進醫療照護機構宜戴口罩
疾管署說明,醫療照護機構有多種微生物分布,且病人或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五月十九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配戴口罩建議。
此外,疾管署提到,針對兩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配戴口罩的民眾,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且丟棄,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也呼籲民眾,呼吸道傳染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仍建議配戴口罩,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