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興富發公安事件滿週年 民團質疑:無人負起政治責任

中捷公安事故滿一周年,多個公民團體聚集在國家人權委員會前悼念林淑雅,要求政府負起政治責任。 (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去年 5 月 10 日,台中興富發建設「文心愛悅」建案之塔吊吊臂疑似因固定方式不當斷裂,自高空墮落砸毀捷運軌道,台中捷運無人駕駛系統及相關人員卻未能即時停止列車,導致列車仍發車駛離豐樂公園站,隨後撞上吊臂,造成 1 死 10 傷的悲劇。人權學者林淑雅在此事故中不幸喪命,她的遺體躺臥在車廂下方軌道,直到事發後 51 分鐘才被救援人員發現。

前(10)日為事故發生滿一周年,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多個公民團體聚集在國家人權委員會前悼念林淑雅,並發表共同聲明,要求政府應對於公共安全上的系統性缺失,負擔起政治責任。

民團聲明引述罹難者林淑雅曾說,「唯一可以跳出政治意識泥淖的,就是堅持人權這個概念」,指出就算即將卸任的蔡英文總統頒發褒揚令給林淑雅,但過去一年來,林淑雅的離世仍陷在責任不明的政治意識泥淖中。/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非「意外」而是公安殺人事故 民團:刑事責任及國家責任仍真相不明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代所有公民團體發表聲明表示,中捷工安事件具有明顯的「人禍」因素,根本是公共交通運輸「殺人」事故,發生至今已週年,卻仍沒有一位官員為此事件負擔政治責任。

聲明指出,最關鍵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至今仍未公布完整調查報告,而綜觀運安會發布的初步報告與安全通告,以及監察院、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台中市政府等各單位發布的調查報告,皆指出本案有諸多明顯人為缺失,包括台中市府都發局塔吊管理作為不足、中捷運行控中心處理作為不周、職安署與涉案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機制有疏漏、勞動部職安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等。

然而,除了對罹難者與傷者的金錢賠償、以及各單位的內部求償外,本案刑事責任與國家責任仍真相不明。

民團強調,本案並非不幸的「意外」個案,而是公共安全的系統性缺失與風險問題,應全面檢討並改進捷運周邊工程的管制規範,以及工地安全基準規範,並徹底落實工地安全檢查。此外,政府及外包企業應負起工程安全事前的風險控制責任,不應將風險全數推給最下層的執行廠商、人員承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代所有公民團體發表聲明表示,中捷工安事件具有明顯的「人禍」因素,根本是公共交通運輸「殺人」事故,發生至今已週年,卻仍沒有一位官員為此事件負擔政治責任。/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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