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滅門案再掀死刑存廢!吳宗憲堅決反廢死:不會向邪惡的人權團體低頭

三重滅門案再掀死刑存廢!吳宗憲堅決反廢死:不會向邪惡的人權團體低頭


新北市三重區本月初發生慘絕人寰的祖孫三代命案,張姓女婿殘忍殺害3人,案件震驚社會,再次掀起社會對死刑存廢的討論。對此,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14)日表示,他一路以來堅決主張死刑不能廢除,死刑的存在絕對有其必要性,被害人的生命權本不該輕於加害人生命權,「我不會向邪惡與錯誤的人權團體低頭。」

 

吳宗憲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他不想灑狗血的去蹭新聞熱度,但一路以來堅決主張死刑不能廢除。並強調死刑可以縮減範圍,但是對於有故意殺人的條文千萬不能廢除,許多廢死團體只是站在悲劇之外,用觀眾的角度在評論被害人家屬,「但有多少人是真的設身處地去為被害人發聲?」

 

吳宗憲指出,我國憲法是在民國35年訂定,「很難想像那個年代的人會在憲法中設計不能死刑的理論」,所以,在今日去探討死刑是否違憲,只是加諸現代人的謬論在憲法根本大法上,期待大法官們不要把自己的好惡、理想,建築在憲法解釋之上。

 

吳宗憲說,當年還是學生時,確實也曾對死刑是否應該存在而懷疑過,但是自從分發擔任檢察官後,就再也沒有質疑,再也不認為這個社會不需要死刑,因為他所有的經驗是建立在血淋淋的屍體上、在哀痛欲絕的家屬心情上。

 

「被告在取走被害人生命時,有給他時間向家人告別?有給他機會免死?有給他選擇的機會?我想,都沒有吧。」吳宗憲指出,他對被告生命權最大的讓步,就是讓他能接受完整且不計成本的訴訟保障、完整的人性尊嚴,在生命最後一刻能跟家人告別,能吃頓飽飯,換上乾淨的衣服,當窮盡這一切之後,死刑的執行,他心中一點愧疚都沒有。

 

吳宗憲強調,原諒被告是被害人家屬的權利,絕對不是義務,拜託請不要用道德大帽去扣他們。殺生為眾生,死刑的存在絕對有其必要性,被害人的生命權本不該輕於加害人生命權,「我不會向邪惡與錯誤的人權團體低頭,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這是從來沒變動過的意志。」

 

 

(圖片來源: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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