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食用昆蟲 荔枝椿象炸來吃恐違法
2024/05/11 05:30
〔記者邱芷柔、王善嬿/綜合報導〕農業部林業署日前舉辦「呷蟲王者」活動,現場油炸荔枝椿象,把害蟲變成創意料理,不過荔枝椿象不是法定食用昆蟲,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會糾正這樣的錯誤行為,若拿來當作「食材」販售,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兩億。
害蟲變料理 林業署作法惹議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活動,將荔枝椿象轉化成創意料理,本意是要尋找新方法消滅外來害蟲,沒想到此舉恐觸犯食安法。不過炸「荔枝椿象」並非頭一遭,過去就有小吃業者推出「椿象料理」,還形容口感「有種無法言喻的香味。」
林金富說,國人沒有食用荔枝椿象的習慣,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呼籲民眾避免食用。根據食安法第十五條規定,這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等,違者可罰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提醒農業單位,未來舉辦類似活動時,應留意相關規定。
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則說明,日前烹調及讓學員試吃的是蜂蛹,為食藥署表列可食用昆蟲;環境教師示範油炸荔枝椿象方法,但未讓學員食用,已依食安法調整後續課程內容。嘉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說,接獲檢舉後在活動當天曾派員稽查,未發現違法食用荔枝椿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