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強震善款不及0206兩成 花縣議員籲立自治條例監督使用 | 公視新聞網 PNN

0403強震善款不及0206兩成 花縣議員籲立自治條例監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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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4月連續多起地震造成嚴重災情,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6日已撥款4.53億經費給花蓮縣府,但因0206捐款使用備受外界爭議,部分縣議員呼籲縣府成立花蓮縣的重建條例,讓用途能被監督。

受到0206善款使用備受爭議的影響,花蓮0403大地震後縣府收到的善款只有4.53億,跟0206當時收到27億相比不到五分之一。 

花蓮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指出,「明明災害發生在花蓮,民眾卻寧願捐給中央,啟動捐款之後,居然隨處都可看見不要捐給花蓮的這種訊息。」

部分議員認為,就是因為0206之後善款使用的方式,導致捐款人對花蓮的不信任,因此地方上已有連署,希望能透過《地方自治法》成立花蓮縣自己的重建條例。

花蓮縣民進黨籍議員胡仁順表示,「這次5月1日已多達將近300人的連署,要求善款受到我們縣議會的監督,我想有必要成立自治法約束善款的使用。」

縣長徐榛蔚強調,0206善款用途一切合法,縣府也證實16日的確已收到賑災基金會匯的4.53億善款,目前還沒發放是因為還沒完備程序。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說明,「賑災基金會沒有電子公文的交換系統,全部要靠傳統的紙本往返,公文先用line拍過來,但是我們花蓮縣政府不可能用line傳過來的公文簽辦啊。」

時任921基金會的執行長謝志誠教授則是認為,地方議會要成立專法並無前例,且當善款變成公務預算時會綁手綁腳,恐失去意義,現行的做法都是將未用完的善款,成立其他的災害基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