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錢櫃大火釀6死!一審判決出爐 董事長練台生判無罪

[FTNN新聞網]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2020年4月,錢櫃KTV林森店發生大火,奪走6條人命,造成多人受傷,檢方查出業者邊營業邊施工,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董事長練台生等人未善盡督導責任或檢查措施,2020年10月依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和過失致人於死等罪,起訴練台生等7人。全案因被害人眾多,歷經3年多審理,台北地院今(15)日宣判,練台生獲判無罪,工程行負責人王聖杰則依過失致死罪嫌判刑3年;迪廣公司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判罰金30萬。可上訴。

其餘被告,錢櫃林森店經理翁珮雯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緩刑4年,義務勞務100小時;副理張惠純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緩刑4年,義務勞務60小時;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緩刑4年,義務勞務160小時。

2020年4月,錢櫃KTV林森店發生大火,奪走6條人命。(圖/北市消防局提供)
2020年4月,錢櫃KTV林森店發生大火,奪走6條人命。(圖/北市消防局提供)

這起大火發生在2020年4月26日,警消當天上午10點57分接獲火警報案,6分鐘後趕抵現場,但烈焰和濃煙直往上竄,消防隊花了27分鐘撲滅火勢,陸續疏散、救出300多名顧客和員工,大火最後共造成6人死亡、67人受傷。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錢櫃林森店於2019年11月申請增設升降梯等改建工程,原本規劃於施工時間暫停營業,但因考量業績收入而作罷,選擇邊營業邊施工。而火災發現前,陸續發生防火區劃因施工而遭改變、安全梯的逃生防火安全門未保持常時關閉、消防安全設備功能失效或遭關閉,及受信總機的火警音響、排煙系統開關等危險情事,均未予以排除或改善。

警消當天上午10點57分接獲火警報案,6分鐘後趕抵現場,花了27分鐘撲滅火勢,陸續疏散、救出300多名顧客和員工。(圖/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臉書粉專)
警消當天上午10點57分接獲火警報案,6分鐘後趕抵現場,花了27分鐘撲滅火勢,陸續疏散、救出300多名顧客和員工。(圖/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臉書粉專)

事發當天,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將雷射水平測量儀,放在錢櫃林森店4樓儲藏室充電並離開,沒想到電池因品質異常,在充電中起火,火勢延著可燃物向外擴散並冒出陣陣濃煙,再沿著施工打穿的孔道往上面樓層竄燒,加上2座安全梯的逃生防火安全門均保持開啟,濃煙密布在安全梯間內,阻斷逃生路線。

此外,因消防安全設備功能失效或遭關閉,火警音響和撒水系統未能正常運作,導致火勢及濃煙一發不可收拾,伴隨酷熱高溫,當時6樓至8樓仍有顧客在包廂內消費,並有多名錢櫃員工,最終造成林姓員工在內共6人不幸死亡,多人受傷。

台北地檢署於2020年10月8日偵結全案,依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和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練台生、錢櫃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副理張惠純、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等7人,及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

檢方起訴指出,錢櫃林森店邊營業邊施工,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釀成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圖/翻攝畫面)
檢方起訴指出,錢櫃林森店邊營業邊施工,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釀成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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