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發經過,李彥廷涉嫌以親友掛名為負責人,在高雄成立龍海同記、津棧、佳廣、杰展國際等十家公司,同時在大陸地區成立同名的「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李彥廷再向大陸地區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再出售給親友掛名的台灣公司,這批原料經過二次加工,最終出貨給台灣下游食品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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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粗估,李彥廷違法進口蘇丹紅產品部分,共賺取3994萬1412元不法利益,所幸檢調已查封李名下約1億3480萬元資產;全案今天偵結,依違反食安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李彥廷、大姨子吳正言及前妻吳克敏等6人。涉嫌進口蘇丹紅辣椒粉的津棧、廣元國際、佳廣、海順國際、初衣食伍素食食品、釜山國際等公司,也一併依食安法起訴,並建請法官對各公司科罰2億元,合計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