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法扶新規挺 租賃糾紛不怕

【時報-台北電】內政部住宅租賃法扶服務即將上路,內政部公告《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讓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與消保申訴調解機制。內政部長林右昌13日指出,全國租賃糾紛案件平均每年約2,400件,為避免租客因難以負擔租屋糾紛訴訟成本而卻步,因此新訂規定提供法扶,預計5月底完成配套作業,8月開辦住宅租賃免費法律諮詢,規劃明年下半年起提供法律訴訟協助。

內政部掌握全國約有87.6萬戶租屋族,為擴大協助租屋族,自去年推出租金補貼2.0放寬適用對象後,目前核定補貼件數已逾50萬戶,藉租金補貼政策及不追稅承諾逐步納管租屋市場,化解租屋資訊不透明衍生的問題。

今年則陸續修正租賃條例和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房東不得超收電費,也另公告《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提供住宅租賃免費法律諮詢。

據統計,全國每年平均約有2,400件租賃糾紛案件,今年第一季就高達648件,其中有高達4成租客並未透過「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等訴訟管道解決。

林右昌指出,若房東以不當手段阻撓或限制其合法租屋權利,在調解或調處不成立時,弱勢房客往往因難以負擔後續的訴訟成本而卻步,導致租屋權益受損。

林右昌說明,考量租屋族多為租屋市場弱勢,內政部新頒規定將協助租屋族提供免費租屋法律諮詢,並針對有申請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屋民眾,提供訴訟時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讓房客在遇到房東以苛扣押金、提前終止租約、強制搬離等不當手段,來要求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報稅、設戶籍時,可捍衛權利、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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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說,預計8月先開辦免費租屋法律諮詢,並規劃在明年下半年提供法律文件撰擬、法院調解、訴訟程序等「法律訴訟協助」服務。內政部表示,已籌編取得今年所需開辦經費1,000萬元,預計5月底前完成租屋法扶規定和租賃條例施行細則修正後,即正式公告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

林右昌指出,內政部相繼完成租賃條例等相關修法,讓住宅租賃契約能全面適用消保法與消保申訴調解機制,並新增轉租案件的實價登錄;同時,內政部也已修正租賃定型化契約,增訂房東不得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預告明定房東不得超收租屋電價,最快5月底前報政院核定後公告施行。(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林于蘅/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