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4月10日的三級火,導致5死40傷,揭露大廈16年來都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政府今(21日)發稿稱繼續跟進、加強檢控,會在今年第二季開始,陸續檢控逾期未遵辦指示的2,000多幢樓宇的業主。另外會加強支援,與加緊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條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4月18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被問到華豐大廈16年來都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時,表示雖有法例希望將舊式樓宇安全提升到現有水平,但不代表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大廈,已危險到不宜居住。

但是政府今發稿,稱目前約有9,000幢樓宇逾期未遵辦指示,消防處及屋宇署會優先處理當中2,000多幢沒有積極進展的樓宇,有關優次主要考慮高樓齡(如屋宇署會集中處理樓齡50年或以上樓宇)、沒有裝設消防裝置及設備、屬單梯樓宇設計、有較多賓館或違規劏房、有大型僭建物等。

上述2,000多幢樓宇,屋宇署和消防處會分別在發出警告信或在指示屆滿後,向沒有進展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在今年第二季開始陸續提出檢控。

支援業主進行改善工程

另外,政府指兩個部門會聯同地區民政事務處,按需要向業主提供協助,例如派員出席業主大會解釋《條例》的要求,及主動聯絡獲業主聘用的工程顧問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

至於政府出資55億元、市建局執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已在首兩輪向合共約近3,000宗申請,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市建局正處理第三輪接獲的約1,300宗而又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請,會陸續於本月底起向申請人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

政府稱市建局會持續支援獲資助樓宇,並加強監察其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進度,包括敦促尚未委聘顧問的樓宇業主加快行動、如缺乏進度又沒有合理辯解會收緊批核延長期限的申請,以及在提醒後仍未達進度要求的個案撤回資助批准。

修例草案爭取7月交立會

政府表示,為進一步提升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保安局正加緊推進修訂《條例》的工作,以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向他們收回費用。

政府稱會加緊推進相關工作,爭取在7月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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