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興達電廠偷排廢水「台電包庇3年」 民眾黨團告發:環境部、高市府應徹查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立委黃國昌、陳昭姿、麥玉珍,今(7)日召開「興達發電廠偷排廢水,台電高層竟遮掩3年」記者會,出示影片、內部驗收報告,揭露台電興達發電廠花7億找外包廠商處理廢水,鴻超公司卻一直無法驗收合格,台電持續包庇,不僅未解約,還同意降低違約金,「簡直是把納稅人當盤子」。

記者會上原定出席的台電高層昨(6)日深夜臨時改為不出席,黃國昌要求台電不要閃,必須說清楚講明白;陳昭姿質疑台電為何不敢和鴻超解約?難道是怕無法處理廢水,興達電廠會被勒令停工、無法發電,因為電不夠用才持續護航遮掩?民眾黨團在記者會上直接向環境部出席人員告發,要求主管機關徹查,因為興達電廠涉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稀釋、繞流排放廢水,恐怕涉及刑責,更可能影響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

民眾黨團指出,根據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公開資料,興達電廠2019年10月7日,就曾因廢水檢測「硼超標」而被開罰486萬元。興達電廠於是透過限制性招標,委託「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處理電廠廢污水,價格高達7億餘元。然而鴻超從測試開始就不合格,內部驗收資料顯示,多次驗收鴻超都無法達標。

黃國昌質疑,台電以限制性招標,花7億多元請來毫無處理廢水實績經驗的鴻超公司處理廢水,驗收屢屢不合格,結果台電不但未要求解約或改善,還一路護航鴻超,甚至還和鴻超到工程會「喬」違約金,從4000萬喬成700萬,最後一毛不用給。

黃國昌批評,台電持續虧損要政府補貼,此案明明可以依法主張權利拿回違約金,台電卻放任業者胡搞瞎搞,鴻超是沒有處理廢水實績的公司,台電當初這個標案是怎麼給出去的?根據內部會議紀錄,興達電廠內部「曾研議解約」,最後為何不了了之?是誰決定不解約、陷台電基層員工於不義?而最關鍵的問題是,花了7億請鴻超公司卻無法處理廢水,這些廢水流向何方?難道蒸發了嗎?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根據內部吹哨者提供資料,鴻超公司多年來無法履約,台電不只護航,甚至涉嫌稀釋、繞流排放廢水,根據環保法規,興達發電廠有舉證責任,必須清楚說明廢水如何處理排放;此外,若鴻超無法履行契約,台電為何不解約,反而用自己的污水處理系統來「幫廠商做事」?背後有何壓力?台電額外花了多少錢處理污廢水?

黃國昌總結,要求「台電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你們有沒有把納稅人的錢當錢看?」民眾黨團更將相關資料交由環境部直接告發,要求中央環境部與高雄市政府應盡速啟動聯合稽查,不該一邊違法發電、一邊護航廠商,把7億送廠商、把責任推基層,把污染留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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