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er2024: 一、抄別人的圖就是錯的,這不叫做莫須有的罪名,原噗和留言亦提供證據比對了,請問哪裡莫須有?
二、他背後付出多少努力和他有沒有抄襲這兩者有何關聯性?還是你的意思是,只要夠「努力」就能合理化抄襲這法律上都認定是錯誤的行為?
三、這裡討論的始終是這位畫手有無抄襲的情事,跟日漫有什麼關係?
四、臨摹很正常,不正常的是為了博取關注將臨摹的圖公開發表,且未標注是臨摹作品,這種行為早已超越臨摹的範疇了,這叫做剽竊他人心血。繪畫作品的動作會好看是因為那是經過繪師精心設計調整的,
抄動作就是把別人心血整鍋端來挪為己用。五、大家固然不知他有沒有想動作搭骨架,但就原噗被掛的作品看見的就是他抄襲別人,這點毋庸置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