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基隆顏家也蓋過「公共住宅」?——看基隆名人如何抱隊組團,解決地方住宅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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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基隆顏家也蓋過「公共住宅」?——看基隆名人如何抱隊組團,解決地方住宅難

雨都漫步 2024-05-14
住房問題可不是現在才有!百年前基隆就曾面臨無房可住、租金昂貴的問題,這時候跳出來解決問題的不只是政府,還包括基隆顏家等地方有力人士......(Source: 基隆博愛團公共長屋 / 公有領域 / 發布於國家文化記憶庫

基隆顏家的黑金盛世

身為基隆人,你一定聽過這個家族——「顏家」,基隆顏家為日治時期「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與板橋林家、霧峰林家、鹿港辜家、高雄陳家並駕齊驅,而相較於其他四個家族皆以地主身分發跡,顏家的崛起則與臺灣礦業發展息息相關。
 
顏家盛名由顏雲年所開創, 1896 年總督府頒布實施「臺灣礦業規則」,從這之後便准許臺灣人申請開採,顏雲年也以承包人的角色拓展他的礦業版圖。1920 年,該年臺陽礦業株式會社成立,顏家的事業版圖邁向企業化、多角化經營,不僅掌握金、煤礦權,更將觸角延伸至交通、木材、倉儲⋯⋯等,可說是開啟了「臺陽盛世」,是日治時期基隆地方上極具代表性的家族與企業。
 
在日治時期,臺人要能經營如此龐大的企業,絕對少不了厲害的手腕,顏雲年跟其弟弟顏國年不僅擁有優秀的商業頭腦,也有深厚的文學根基,當時的顏家,除了縱橫工商業界之外,在「詩壇」亦頗負盛名。基隆人一定都聽過的「陋園」(每次講到這個都會忍不住開一些很無聊的玩笑,比方說「不是 bah-uân 那個肉圓喔」),有著臺灣三大林園的美名,正是顏家交際應酬、宴請地方重要人士的場所,雖然陋園已不復在,但顏雲年撰寫、顏國年出版的《陋園吟集》則收錄了 508 首詩作及陋園全景照片,共 200 頁的篇幅提供後人無盡地憑弔。
 

1918 年,基隆顏家向經營煤礦業的日人木村久太郎,買下其別墅庭園,加以栽植花木、建屋,改名為「陋園」(地點在今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一帶),在花季時也提供給基隆市民入內參觀(Source: 公有領域 / 發布於國家文化記憶庫

 

抵押陋園蓋公宅

除了企業家、文人、地方仕紳等種種身分,其實顏雲年還做了一件很厲害的事情,那就是在基隆推動了「公共住宅」!「有房居大不易」並非僅為現代社會的議題,更是百年前即出現的現象。由於都市快速發展、人口急遽上升,再加上 1919 年的風災造成大量基隆住民流無家可歸,當年《臺灣日日新報》上刊出的〈噫住宅難〉,便講述了當時面臨的問題:「目前住房短缺與房租騰貴已經成為生活上的大問題,為此感到不快的有志者呼籲該現象應被視為社會問題並建立對策。然而,各大公司會社仍無所作為,依舊讓員工租屋,而不去建築新的住宅……」 
 
為了解決住宅難題,政府開始推動產業組合等公共團體,來協助政府興建住宅。如顏雲年這般的地方有力人士,亦積極投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1920 年,「財團法人基隆博愛團」成立,為日治時期由地方財團成立慈善事業來興建公共住宅的範本,該年顏雲年出資 20 萬元,林熊徵、辜顯榮等人各出資 5 萬元及 10 萬元作為基金,由顏雲年的雲泉商會承辦建築「公設長屋」[1],開放給社會底層居民以低額租金入住。
 
不過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濟不景氣等狀況,基隆博愛團初期建造不易,顏雲年陸續抵押宅邸(即前述的陋園)、增加捐款,遂能繼續動工。雖說是公共住宅的形式,但裡面可是一點也不馬虎,三層樓的西式鋼筋水泥建築,一樓為店面,二、三樓為出租住家,如同現今的複合式住宅大樓,而每室有一房一廳、租金僅 5 圓,共有 264 室,廚房、廁所為公共使用,雖然生活環境、衛生情況不見得完美,但是相對低廉的租金(同時期天神町市營的公共住宅一戶17圓,天神町位於今基隆市仁愛區內,為市中心黃金地段),受到許多苦力、舢舨夫、小商販等勞動者的歡迎,全盛時期曾居住了約千名住戶。
 

基隆博愛團興建的公設長屋位於今仁愛區愛三路及仁四路一帶,與仁愛市場相鄰,1980 年代拆除改建為「博愛」、「福德」兩座大樓(Source: 公有領域 / 發布於國家文化記憶庫
 

基隆住宅利用組合的出現

雖然這類以「公益」為出發的社會團體,確實解決了地方上的部分住宅問題,但由於低廉的租金,也導致基隆博愛團營運上遇到層層困難,甚至無法支付本息給銀行,最終於 1935 年由基隆市役所(今基隆市政府)接管,成為市營公宅。除了公共住宅之外,當局在推動住宅問題解決方案時,「住宅組合」也是另一個方向。
 
什麼是住宅組合呢?根據 1921 年日本實施的《住宅組合法》,其運作方式主要是由組合成員一人一戶,定期支付取得住宅的資本,以此取得住宅所有權,且這項權利是得以透過轉讓延續的。1922 年,「基隆住宅利用組合」便按照此模式,由基隆地方有力人士共同發起,期望透過凝聚眾人資金再加上政府提供的低利貸款,讓成員進行土地購買與住宅興建。不過,由於當時政府正在實施「市區改正計畫」,基隆住宅利用組合最初的提案並不順利,歷經停擺改組等波折,後來轉而配合政府改建老舊陋屋,至 1924 年才終獲郡守[2]同意正式成立。
 

在首批的發起人中,既有日本內地人如醫師久恒忠治、運輸業者田中庄吉、礦業家明比實平、水產業者和泉種次郎,亦有臺灣本島人如以雜貨商崛起的黃仁祥、還有基隆顏家重要成員周碧等。其中的關鍵人物明比實平 1895 年隨日軍來臺,於基隆經營礦業有成,後亦跨足水產業,在地方上頗有聲望,與發起人之一和泉種次郎兩人都是基隆市協議會會員。1938 年,和泉種次郎向勸業銀行臺北支店借款 3700 圓,作為土地開墾及購買國有地的費用,透過地方有力人士的出錢出力,可謂讓基隆住宅合作組合發展步上軌道的重要人物。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如黃仁祥、周碧等籌組時期的臺人成員,最終都不見於基隆住宅組合後續的重要職務。直至日治後期,檯面上可見的重要成員都為日人,有早期便來臺深耕的實業家、新崛起的商人,也包括具官方背景者,其中更與基隆地區第一個信用合作社「基隆信用組合」(今基隆一信)成員有高度重疊。

 
基隆住宅利用組合重要成員與其他團體的關係圖像(Source: 故事編輯部)
 

戰後改組的基一社

基隆住宅利用組合並非曇花一現,自第一批住宅興建直至 1945 年,基隆住宅利用組合已興建 8 批住宅。雖然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許多日人遭遣返,基隆住宅組合一度宣布結束,但是在 1950 年代,基隆住宅組合配合政府「受降、接收、復員」的任務,進行了清算整頓,改為「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也就是現在的「基一社」)再出發。
 
戰後改組的基一社仍由許多地方上的重要人士如商人、醫師、政治人物、記者⋯⋯等營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為張振生、張堅華父子。張振生世居基隆,因為參與林獻堂與蔣渭水的文化協會,與日警衝突遭到通緝,1928 年逃往中國,擔任臺灣反日同志會委員,戰後返臺出任基隆市國民黨黨部的主任委員,並且擔任首屆臨時參議會議員。自獲選基一社第一任監事主席後,張振生連續擔任此一職務長達二十多年(1946 -1969),在辛苦的清算整頓階段,成為基一社與政府重要溝通的角色。 
 

基一社戰後的房舍分布圖(Source:《保證責任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慶祝創社五十週年紀念特刊》/ 保證責任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提供)

1970 年代後,基一社逐漸邁向穩定發展的階段,成員也漸漸轉由第二代接手。張堅華為張振生之子,曾任省議員及四屆立法委員,在其立委任內爭取許多地方建設,包含現今極具指標性的基隆海科館,也以理事一職積極參與基一社事務,並藉由其前立委的影響力推動合作社法修法。
 
隨著基隆市區土地的飽和,跟歷年來建築成本高漲,到通貨膨脹造成的影響,1990 年代後幾乎不再興建住宅,基一社的角色也漸漸從興建住宅變成互助合作的一個團體,如持續以低廉租金讓社員承租,或是針對社員的子女發放獎學金,亦有年終紀念品或敬老津貼等。
 

基一社見證臺灣百年住宅變遷

對許多基隆人來說,基一社或許已經是上個時代的產物,但是其實現在在基隆的鬧區,仍然佇立著基一社住宅的身影,像是知名石頭火鍋店「義美火鍋」所在的建築即為基一社所改建、東明路上也有七棟集合住宅、義二路的「合作大樓」則是基一社興建的最後一棟。如果仔細一看,還會發現這些建築上面都有著基一社的標誌。
 

位於東明路的基一社住宅,可見建築上有著該社的標誌(Source: 《基一社慶祝創社八十週年紀念特刊》/ 基一社提供 )
知名石頭火鍋店「義美火鍋」所在的建築即為基一社所改建(Source: Google Map 街景)

身為全臺僅存的住宅合作社營運單位,基一社在這百年來確實幫助許多在地人成為「有殼蝸牛」,其中一位社員就說:「我民國 80 年加入的,因為工作,所以看到有空房出來就趕快租下來,一租就租到現在,就沒有買房子。到現在還是無殼蝸牛,但是真的太方便了,因為這個房子最主要是在市中心,所以說剛剛好,那時候有個機緣租到,一租到就租到現在。」有別於在外租屋年年審視合約,基一社的「永久租用權」著實提供了一個安心的住所。
 
從社會公益的基隆博愛團,到自助互助的基隆住宅利用組合,我們看到百年前的地方人士為了解決住宅問題而共同凝聚。百年後,基一社仍秉持互助精神延續至今,為臺灣住宅史上關鍵的一頁,不僅見證臺灣住宅形式轉變,也提供許多基隆人一處安身立命的所在,如今基一社雖已不再興建住宅,但仍以地方社團的角色持續營運,在地方上扮演著重要角色。
 

由一群熱愛基隆的在地青年所組成,以「城市散步,深度導覽」為交流平臺,串聯基隆地方、產業、文史與藝術,持續典藏、建構基隆地方學,並將文化遺產多元運用,建立基隆人高度認同的地方品牌。
本文與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合作
參考資料
  1. 〈日治時期的基隆顏家:重視文教的礦業家族〉。陳慈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國史研究通訊》,第二期。
  2. 〈陋園〉。國家文化記憶庫。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179131&IndexCode=Culture_Place
  3. 〈陋園吟集〉。國家文化記憶庫。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568048&IndexCode=Culture_Object
  4. 〈噫住宅難〉,《臺灣日日新報》,1919.10.02,第3版。
  5. 〈基隆街公共長屋〉,《臺灣日日新報》,1922.10.04,第6版;陳凱雯,〈日治時期的公共住宅——基隆博愛團〉,頁21。
  6. 陳柔縉(2022),《總統的親戚:揭開台灣權貴家族的臍帶與裙帶關係》(經典紀念版),麥田。

 


 
[1] 公設長屋的「公設」即為公共;「長屋」則是則是建築形式,指大量單間狹長空間。由基隆博愛團興建的公設長屋位於今仁愛區愛三路及仁四路一帶,與仁愛市場相鄰,1980 年代拆除改建為「博愛」、「福德」兩座大樓。
[2] 郡為日治時期行政區域劃分,位於基層行政單位,如:街、庄,與上級地方官署,如:州、廳中間,郡守身負指導監督地方團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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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都漫步
刊登日期 2024-05-14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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