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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霧峰分局也強調,本案執行搜索前,警方已先行派員前往現場勘查,期間疑似見到林小隊長,由於現場無法進行監控,勘查人員隨即返回分局報告現場情況,隊長下令出發搜索行動,並未因疑似林員在場而中止行動,在搜索過程中,也未見到林員在場,且全案順利破獲,查扣相關贓證物及逮捕嫌犯。
調查行動和通訊紀錄後,確認林小隊長在搜索當天並未參與該案件,且通訊記錄中也沒有與案件相關的對話或通聯紀錄,對於搜索的時間和地點完全不知情,不存在洩密情況。
由於事後林姓小隊長坦承與案件中的嫌疑人認識多年,未向本分局報告其與嫌疑人的關係,且又在勤務時間擅自離崗,前往不當場所,違反相關勤務紀律和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的規定,鑑於相關違規行為,分局已進行相應處分,包括記1大過和調整服務地區,並改調至行政警察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