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遭爆用10億元壓婚外情!星野源、新垣結衣雙雙回應了!

台文館抄襲事件 文化部長李遠道歉

半島電視台女記者之死,如何影響以哈採訪?

醫療院所強制口罩令解禁 疾管署:5月19日起全面解除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經專家會議決議,經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5月19日起正式全面改採建議佩戴口罩,也就是說,不再強制戴口罩。本報資料照片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經專家會議決議,經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5月19日起正式全面改採建議佩戴口罩,也就是說,不再強制戴口罩。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疾管署今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經上午會議約經2個小時,經專家會議決議,5月19日起相關機構全面改採建議佩戴口罩,也就是說,不再強制佩戴口罩,只要是有許多相關指引都需修正。而5月19日起解除口罩令,正巧是準總統賴清德正式上任的前一天。

曾淑慧表示,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新常態,調整新冠肺炎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

一、民眾

(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

二、醫療照護機構

(一) 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

(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

(三) 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COVID-19 傳染病 口罩 咳嗽 新冠肺炎 疾管署 衛福部

延伸閱讀

醫院口罩禁令 薛瑞元:希望朝鬆綁這方向走

衛福部擬解除醫院口罩令 醫:基於這兩點幼童別再戴了

醫療院所口罩令擬鬆綁 薛瑞元:需與維持民眾健康做平衡

30多歲男染新冠就醫當天病逝 疾管署:KP.2變異株恐成主流

相關新聞

地牛翻身!花蓮15:45發生規模5.8地震 最大震度4級

中央氣象署表示,今天下午3點45分發生規模5.8地震,最大震度4級,震央即在花蓮縣政府東北方 32.8 公里 ,位於台灣...

台灣小米 將送進挪威「末日種子庫」備份保存

小米為台灣各地原住民族的重要主食,也是唯一有完整祭儀的作物。國立中央大學極地研究中心團隊本月廿五日將前進北極,帶著一七○...

包租公、股民優先?石崇良:健保補充保費調整已啟動修法

為解決健保財務困境,衛福部將調整補充保費費率,包租公、股票族等擁有資本利得者恐受到影響。健保署長石崇良今表示,考量補充保...

規模5.2地震仍為0403序列 氣象署曝較有感原因

今天下午4點花蓮發生芮氏規模5.2地震,最大震度4級,震央在花蓮縣政府南南東方18.6公里 ,位於台灣東部海域,地震深度...

NCC預告電信業者語音接續費上限 新費率明年起實施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告114-117年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接續服務市場之顯著地位者接續費上限,此次規劃逐年調降為每...

短延時強降雨來了! 15縣市大雨特報恐下到晚上

中央氣象署針對北北基桃等15縣市發布大雨特報,恐下到晚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