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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草案納代理孕母 婦團批:公聽會白開了
「人工生殖法」涉及代理孕母爭議,民間討論多年難以取得共識。衛福部國健署今天公布「人工生殖法」草案,仍將代理孕母納入其中,婦女團體表達強烈反對。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行政部門草案將代孕納入,明確傳達支持代孕的態度,雖禁止商業代孕,但仍忽略對弱勢女性剝削的問題,不該在內閣轉換期間無視民意、蠻橫通過。
黃淑英表示,民間提出對代理孕母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的擔憂,衛福部才以「利他、無償」概念希望化解疑慮,但重點是實務上是否可行,且懷孕是10個月的身體變化,不是一、兩天的事情,營養補償費用動輒百萬,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恐會導致階級化的問題,加上會從事代孕的婦女多屬弱勢,因經濟需求選擇代孕,代理孕母合法化形同對弱勢者的剝削。
「懷孕是高風險、嚴肅的事,代孕者的家庭也會受到影響,必須嚴肅看待。」黃淑英表示,國健署舉辦2次修法公聽會,民團提出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脫鉤的期待,但先通過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等內容,較需要社會共識的代理孕母,還需要更多討論,但衛福部不顧民意公告草案,仍將代理孕母納入,公聽會形同沒開。
黃淑英表示,草案公布形同政府帶頭剝削代孕者,尤其法案公布時間點鄰近5月20日新舊內閣交替,選在此時公告如此嚴肅議題的法案,此舉不論在國內外均違反政治常規,應由新內閣審視思考、傾聽民意後再來提出,雖然社會歷經20多年,走過同婚合法化等變革,但是否社會風氣是否已開放至同意代孕,仍必須取得共識。
「我只遇過2個女性願意成為代理孕母。」黃淑英表示,這2人其中一人希望有千萬報酬,才願意代孕,另一人則原本出於好心,但後來因擔心懷孕重症、死亡而卻步,畢竟懷自己的孩子與他人的孩子,是截然不同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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