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組工會 配合銓敘部強化協會法功能修法 - 社會新聞 - PChome Online 新聞



  
  
  

  
  

    


 
  
            
              

消防人員組工會 配合銓敘部強化協會法功能修法

消防人員組工會 配合銓敘部強化協會法功能修法

【記者 吳勝峯/台北 報導】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於113年5月13日審議工會法修正草案,消防署表示,將配合銓敘部權責,朝向強化公務人員協會法相關權益辦理。

消防署說明,銓敘部已著手修正協會法,朝增加協會組織模式(增加三級機關協會及專業協會)、放寬協會協商事項、擴大協會參與範圍等修法方向,修正通過後,警消人員可成立三級機關協會,並得以針對職場環境等事項,與所屬或主管機關進行協商,而考量警消人員職務執行穩定與否,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鉅,多數先進國家並無開放相關罷工權利。

消防署特別強調,很重視基層加強職業安全之訴求,已依英、美、日等先進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三階段策略,有步驟的多面向精進消防人員執業安全,短期策略為「建立良好的硬體及裝備」,研提22項中程計畫,爭取257億餘元,規劃汰購消防車及新式救災車輛,強化消防救災裝備器材,擴大導入無人機、救災機器人等科技救災,改善消防廳舍內裝及耐震補強,汰換協勤民力團體裝備器材等;且推動7項新式消防訓練,強化消防人員救災效益與安全;並多元增補消防人力,消防特考班招生增為1000名,警察專科學校擴大招生為400名,以充實第一線救災人力及全方位提升第一線救災人員安全。

至於中期策略為「建立管理系統」,在制度面部分,111年至112年消防署已輔導10個消防機關建立消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預計於113年完成輔導剩餘16個消防機關,將於114年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另在法制面部分,刻由行政院審查消防法安全衛生專章草案,如修法通過後,消防機關要設置專責單位辦理職安工作,優先編列預算購置警、義消人員防護裝備,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等;至於計畫面部分,已函報行政院審查「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中程計畫(草案)」,期程為114至118年,規劃爭取10億餘元,以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建構專業輔助團隊、購置後勤補給車、推動消防人員健康管理、納入事故安全官訓練等,以落實職安工作,期盼制度面、法制面及計畫面的推展,長期能由下而上建立「消防職安文化」,從根本提升消防人員職業安全。

消防署再次強調,已經全方位推進消防安全工作,強化第一線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考量警消勤務運作影響社會安定至鉅,為了確保整體社會公益,將配合銓敘部修法強化公務人員協會機制,使警消人員透過協會法行使其結社權及團體協商權,降低社會大眾對於警消人員如改適用工會法後,可能有罷工的疑慮。(照片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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